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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企业价值评估 (一)考试目的 通过对企业价值评估内容的考核,测试考生对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原理与方法的掌握和运用情况,考核考生分析和解决企业价值评估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基本要求 1.掌握以下内容: (1)企业及企业评估价值的涵义,企业价值决定性因素; (2)年金法的使用条件和计算公式的正确运用; (3)分段法的使用条件和计算公式的正确运用; (4)企业收益的界定及不同收益口径的确定依据和方法; (5)企业收益预测的要求、步骤和方法; (6)折现率选择的基本原则; (7)保证折现率与收益额之间口径一致的要求和技术处理方 法; (8)测算风险报酬率的累加法和β系数法等具体方法; (9)企业价值评估市场法、成本法的运用。 2.熟悉以下内容: (1)企业价值评估的特点; (2)企业价值评估中一般范围和具体范围的划分标准、界定的意义、途径,以及正确划分企业价值评估范围对企业价值评估的影响; (3)评估企业价值的核心问题; (4)无风险报酬率的本质和选取渠道和标准; (5)企业价值评估中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之间的关系,各种评估方法评估结果之间相互验证时的要求和技术处理; (6)折现率与资本化率及其相互关系。 3.了解以下内容: (1)新兴市场中资产评估面临的问题,了解产权的定义及我国的产权模糊现象; (2)我国经济转型时期影响企业价值评估的主要因素: (三)要点内容 1.企业及企业评估价值的涵义,企业价值决定性因素 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按照法律程序建立的经济实体,形式上体现为由各种要素资产组成并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进一步说,企业是由各个 要素资产围绕着一个系统目标,发挥各自特定功能,共同构成一个有机的生产经营能力和获利能力的载体及其相应的权益。 从一般意义上讲,企业的评估价值是企业的公允价值。这不仅是由企业作为资产评估的对象所决定的,而且是由对企业进行价值评估的目的所决定的。企业价值 评估的主要目的是为企业产权交易提供服务,使交易双方对拟交易企业的价值有一个较为清晰的认识,所以企业价值评估应建立在有效市场假设之上,其揭示的是企 业的公允价值。当然,在特定的评估目的下和具体的评估条件中,企业的公允价值又有具体表现形式。从大的方面分类,又包括了企业的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 价值。 企业评估价值基于企业的盈利能力。企业之所以能够存在价值并且能够进行交易是由于它们所具有的产生利润(现金流)的能力。与企业的定义及其内涵相对 应,从企业价值评估的具体对象范围的角度,企业价值又可划分为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股东部分权益价值。 概括地说,企业价值从企业内涵层次的角度分为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而从企业价值公允的范围的角度,企业价值又分为企业市场 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两大类。上述两种分类的企业价值的关系是,企业的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股东部分权益价值每一种价值又都包括了市场价值和 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两种类型。 2.企业价值评估的一般范围 企业价值评估的一般范围即企业价值评估的产权范围。从产权的角度界定,企业价值评估的范围应该是企业的全部资产。包括企业产权主体自身占用及经营的部 分,企业产权主体所能控制的部分,如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非控股公司中的投资部分。在具体界定企业价值评估的资产范围时,应根据以下有关数据资料 进行: (1)企业的资产评估申请报告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所规定的评估范围; (2)企业有关产权转让或产权变动的协议、合同、章程中规定的企业资产变动的范围。 3.企业价值评估的具体范围 企业价值评估的具体范围又称企业价值评估的功能范围;在对企业价值评估的一般范围进行界定之后,并不能将所界定的企业的资产范围直接作为企业价值评估 中进行评估的具体资产范围。因为企业价值基于企业整体盈利能力,所以,判断企业价值,就是要正确分析和判断企业的盈利能力。企业是由各类单项资产组合而成 的资产综合体,这些单项资产对企业盈利能力的形成具有不同的贡献。其中,对企业盈利能力的形成做出贡献、发挥作用的资产就是企业的有效资产,而对企业盈利 能力的形成没有做出贡献,甚至削弱了企业的盈利能力的资产就是企业的非经营性资产、溢余资产和无效资产。企业的盈利能力是企业的有效资产共同作用的结果, 要正确揭示企业价值,就要将企业资产范围内的有效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溢余资产及无效资产进行正确的界定与区分,将企业的有效资产纳入评估企业价值的具体 资产范围。这种区分是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必要前提。 4.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的核心问题 运用收益法对企业进行价值评估,关键在于对以下三个问题的解决: (1)恰当选择企业的收益额。企业的收益能以多种形式出现,包括净利润、净现金流量(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息前净利润和息前净现金流量(企业自由现金 流量)等。选择何种形式或口径的收益作为企业价值评估中的企业收益,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评估人员对企业获利能力的判断,进而会影响评估人员对企业价值 的最终判断。恰当选择企业的收益额,同时要求评估人员注意企业收益额与折现率口径保持一致的问题。 恰当选择企业的收益额从本意来讲,是为了客观合理地反映企业的获利能力,进而相对合理准确地评估企业价值。由于不同形式或口径的企业收益的性质和内涵 是有一定差别的,在假设折现率口径与收益额口径保持一致的前提下,不同形式和口径的企业收益,其折现价值的内涵和性质也是有差别的。净利润袁净现金流量包 括:股权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或还原为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价值或所有者权益);净利润或净现金流量加上扣税后的长期负债利息折现或还原为企业投资资 本价值(所有者权益+长期负债);净利润或净现金流量加上扣税后的全部利息,包括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或还原为企业整体价值(企业总资产价值或所有者权益 +长期负债+流动负债)。 (2)合理预测企业收益。合理预测企业的收益并不一定要评估人员对企业的将来收益进行精确的计算。这种要求是不理实和不可能的。但是,由于企业收益的 预测的水平和合理性直接影响评估师对企业盈利能力的判断,进而影响评估人员对企业最终评估值的判断。所以,评估人员在评估中应全面考虑影响企业盈利能力的 因素,对企业的收益做出客观、合理及合乎逻辑的预测: (3)选择合适的折现率。折现率作为潜在投资者的期望投资回报率,它的选择直接关系到对企业未来取得收益的风险的判断。由于不确定性的客观存在,对企 业未来收益的风险进行判断至关重要。能否对企业取得未来收益的风险做出恰当的判断,从而选择合适的折现率,不仅对企业的最终评估值具有较大影响。而且还会 影响对企业评估价值的价值类型的选择。选择合适的折现率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保证折现率的值与被评估企业获得预期收益面临的风险的匹配,二是所选择的 折现宰的口径与企业收益额的口径的一致。 5.年金法的计算公式和使用条件 年金法的公式为: P=A/r 式中:P——企业评估价值; A——企业每年的年金收益; r——折现率、资本化率。 用于企业价值评估的年金法,是将已处于均衡状态,其未来收益具有充分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的企业的收益进行年金化处理,然后再把已年金化的企业预期收益进行收益还原,估测企业的价值。因此,上述公式又可以写成: r——折现率、资本化率。 6.分段法的计算公式和使用条件 分段法是将持续经营的企业的收益预测分为前后段。将企业的收益预测分为前后两段的理由在于:在企业发展的前一个期间,企业处于不稳定状态,因此企业的 收益是不稳定的;而在该期间之后,企业处于均衡状态,其收益是稳定的或按某种规律进行变化。对于前段企业的预期收益采取逐年预测,并折现累加的方法。而对 于后段的企业收益,则针对企业具体情况并按企业的收益变化规律,对企业后段的预期收益进行折现和还原处理。将企业前后两段收益现值加在一起便构成企业的收 益现值。 假设以前段最后一年的收益作为后段各年的年金收益,分段法的公式可写成: 假设从(n+1)年起的后段,企业预期年收益将按一固定比率(g)增长,则分段法的公式可写成: 7.企业收益的界定 在对企业收益进行具体界定时,应首先从企业财务会计的角度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1)企业创造的不归企业权益主体所有的收入,不能作为企业价值评估中的企业收益。如税收,不论是流转税还是所得税都不能视为企业收益。 (2)凡是归企业权益主体所有的企业收支净额,都可视为企业的收益。无论是营业收支、资产收支,还是投资收支,只要形成净现金流人量,就可视为企业收益。 这是判断和把握企业价值评估中收益额的重要基础。 8.企业收益的不同口径的确定依据和方法 选择什么口径的企业收益作为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的基础,首先应服从企业价值评估的目的和目标,即企业价值评估的目的和目标是评估反映企业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所有者权益的净资产价值)还是反映企业所有者权益及债权人权益的投资资本价值,或企业整体(总资产)价值。其次,对企业收益口径的选择,应在不影响 企业价值评估目的的前提下,选择最能客观反映全壹正常盈利能力的收益额作为对企业进行价值评估的收益基础。对于某些企业,净现金流量就能客观地反映企业的 获利能力,对于另一些企业,息前净现金流量可能更能反映企业的获利能力。如果企业评估的目标是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价值),使用净现金流量最为 直接,即评估人员直接利用企业的净现金流量评估出企业的净资产价值来。当然,评估人员也可以利用企业的息前净现金流量首先估算出企业的整体(总资产)价 值,然后再从企业整体(总资产)价值中扣减掉企业的全部负债得到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价值)。是运用企业的净现金流量直接估算出企业的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净资产价值),还是采用迂回的方法先估算企业的整体(总资产)价值,再估算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价值),取决于是企业的净现金流量或 是企业的息前净现金流量更能客观地反映出企业的获利能力。掌握收益口径和表现形式与不同层次的企业价值的对应关系,以及不同层次企业价值之间的关系是企业 价值评估中非常重要的事情: 9.企业收益的预测,大致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对企业收益的历史及现状的分析与判断。其次,是对企业未来可预测的若干年的预期收益的预测。最后;是对企业未来持续经营条件下的长期预期收益趋势的判断。 10.企业收益预测的基本步骤 企业预期收益的预测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评估基准日审计后企业收益的调整;(2)企业预期收益趋势的总体分析和判断;(3)企业预期收益预测。 11.企业评估中选择折现率的基本原则 (1)折现率不低于投资的机会成本。 (2)行业基准收益率不宜直接作为折现率,但行业平均收益率可作为确定折现率的重要参考指标。 (3)贴现率不宜直接作为折现率。 12.安全利率——无风险报酬率 安全利率亦称为无风险报酬率,它取决于资金的机会成本,即正常的投资报酬率不能低于该投资的机会成本。这个机会成本通常以政府发行的国库券利率和银行储蓄利率作为参照依据。 13.在测算风险报酬率的时候,评估人员应注意的因素: (1)国民经济增长率及被评估企业所在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2)被评估企业所在行业的发展状况及被评估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 (3)被评估企业所在行业的投资风险; (4)企业在未来的经营中可能承担的风险等。 风险报酬率=行业风险报酬率+经营风险报酬率+财务风险报酬率+其他风险报酬率 14.β系数法及其步骤 β系数法用于估算企业所在行业的风险报酬率。其基本思路是,行业风险报酬率是市场平均风险报酬率与被评估企业所在行业平均风险和市场平均风险的比率系数(p系数)的乘积。β系数法估算风险报酬率的步骤为: (1)将市场平均收益率扣除无风险报酬率,求出市场平均风险报酬率; (2)将企业所在行业的平均风险与市场平均风险进行比较,求出企业所在行业的β系数; (3)用市场平均风险报酬率乘以企业所在行业的β系数,便可得到被评估企业所在行业的风险报酬率。 Rr=(Rm—Rg)×β 式中:Rr——被评估企业所在行业的风险报酬率; Rm——市场期望报酬率; Rg——无风险报酬率; β——被评估企业所在行业的β系数。 在评估某一个具体的企业价值时,应再考虑企业的规模、经营善及财务善,确定企业在其所在的待业中的地位系数(α),然后与企业所在行业的风险报酬率相乘,得到该企业的风险报酬率。如下式表示: Rr=(Rm-Rg)×β×α 15.保证折现率与收益额之间口径一致的要求和技术处理方法 根据不同的评估目的评估价值目标,用于企业评估的收益额可以有不同的口径,如净利润、净现金流量、无负债利润(息前净利润)、无负债净现金流量(息前 净现金流量)等。而折现率作为一种价值比率,就要注意折现率的计算口径(计算折旧率时的分子与分母的口径)。折现率既有按不同口径收益额为分子计算的折现 率,如,股权收益或全权收益,以及股权和债权综合收益,也有按同一口径收益额为分子,而以不同口径资金战胜额或投资额为分母计算的折现率,如企业资产总额 收益率、企业投资资本收益率、企业净资产收益率等。所以,在运用收益法评估企业价值时,必须注意收益额与计算折现率所使用的收益额之间结构与口径上的匹配 和协调,以保证评估结果合理且有意义。 16.企业价值评估的市场法 企业价值评估的市场法就是在市场上找出一个或几个与被评估企业相同或相似的参照系企业,分析、比较被评估企业和参照系企业的重要指标,在此基础上,修正、调整参照系企业的市场价值,最后确定被评估企业的价值。其理论依据就是“替代原则”。 市场法中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参考企业比较法和并购案例比较法。 (1)参考企业比较法是指通过对资本市场上与被评估企业处于同一或类似行业的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进行分析,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或经济指标,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得出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 (2)并购案例比较法是指通过分析与被评估企业处于同一或类似待业的公司的买卖、收购及合并安全,获取并分析这些交易安全的数据资料,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或经济指标,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得出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 市场法评估思路可用公式表示如下: 或中:V1 ——被评估企业价值; V2 ——可比企业价值; X1 ——被评估企业与企业价值相关的可比指标; X2 ——可比企业与企业价值相关的可比指标。 通常又称为可比价值比率或倍数。或中X参数可选用以下财务变更但不限于以上变量:①利息、折旧和税收前利润,即EBIDT;②无负债的净现金流量;③销售收入。 17.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成本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成本法也称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企业价值和各种评估具体技术方法的总称。 成本法实际上是通过对企业账面价值的高速得到企业价值。其理论基础也是“替代原则”,即任何一个精明的潜在投资者,在购置一项资产时所愿意支付的价格 不会超过建造一项与所购资产具有相同用途的替代品所需的成本。成本法以企业单项资产的再取得成本为出发点,有忽视企业的获利能力的可能性,而且在评估中很 难考虑那些未在财务报表上出现的项目,如企业的管理评估中很难考虑那些未在财务报表上出现的项目,如企业的管理效率、自创商誉、销售网络等。因此,以持续 经营为前提对企业进行评估时,成本法一般不应当作为惟一使用的评估方法。 在具体运用成本法评估企业价值时,人们通常又称之为资产加和法。成本法具体是指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求得企业价值的方法。企业重建并 不是对被评估企业的简单复制,而主要是对企业生产能力和盈利能力的重建。因此,企业价值评估的成本法是紧紧围绕企业的盈利能力进行的。 18.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各有特点又有联系,在正常情况下,企业价值评估应尽可能使用多种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并进行相互验证。
十一、资产评估报告 (一)考试目的 通过对资产评估报告相关知识的考核,测试考生对资产评估报告的基本内容、编写技能、制作要求及对与资产评估报告有关基本概念的掌握情况,考核考生对资产评估业务的理解深度和制作资产评估报告的能力。 (二)考试基本要求 1.掌握以下内容: (1)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基本要素和基本内容; (2)制作资产评估报告书的技术要点。 2.熟悉以下内容: (1)资产评估报告书的种类及作用; (2)制作资产评估报告书的步骤; (3)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应用。 3.了解以下内容: (1)资产评估报告的基本概念; (2)国外资产评估报告的基本要素与披露要求。 (三)要点内容 1.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在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特定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后,编制并由其所在评估机构向委托方提交的反映其专业意见的书面文件。 2.资产评估报告书的作用 为被委托评估的资产提供作价意见,资产评估报告书是反映和体现资产评估工作情况,明确委托方、受托方及有关方面责任的依据。对资产评估报告书进行审 核,是管理部门完善资产评估管理的重要手段。资产评估报告书是建立评估档案,归集评估档案资料的重要信息来源。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 提供能够满足委托方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合理需求的评估报告。 3.资产评估报告书的种类 按资产评估的范围划分,资产评估报告书可分为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书和单项资产评估报告书。按评估对象不同划分,资产评估报告书可划分为资产评估报告书、房地产估价报告书、土地估价报告书等。资产评估报告还可分为简明评估报告和完整评估报告等。 4.国有资产评估报告的基本制度 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制度是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完成国有资产评估工作后由相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代表单位对评估报告进行核准、备案的制度。 5.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基本要素 评估报告要素;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评估范围和评估对象基本情况,评估目的,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评估依据,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评估结论,声明,评估报告日,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签章,附件。 6.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基本内容 包括三部分基本内容,即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及相关附件的基本内容、资产评估说明的基本内容、资产评估明细表的基本内容。 7.资产评估报告书制作的技术要点 (1)文字表达方面的技能要求。资产评估报告书既是一份对被评估资产价值有咨询性和鉴证性作用的文书,又是一份用来明确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工作责 任的文字依据,所以它的文字表达技能要求既要清楚、准确,又要提供充分的依据说明,还要全面地叙述整个评估的具体过程。其文字的表达必须准确,不得使用模 棱两可的措辞。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提供必要信息,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 (2)格式和内容方面的技能要求。对资产评估报告书格式和内容方面的技能要求,目前应遵循财政部颁发的《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并遵循相关评估准则进行编制。 (3)评估报告书的复核及反馈方面的技能要求。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复核、评判与反馈是资产评估报告书制作的具体技能要求。通过对工作底稿、评估说明、评 估明细表和报告书正文的文字、格式及内容的复核和反馈,可以使有关错误、遗漏等问题在出具正式报告书之前得到修正。对评估人员来说,资产评估工作是一项必 须由多个评估人员同时作业的中介业务,每个评估人员都有可能因能力、水平、经验、阅历及理论方法的限制而产生工作盲点和工作疏忽,所以,对资产评估报告书 初稿进行审核就成为必要。对评估资产的情况熟悉程度来说,大多数资产委托方和占有方对委托评估资产的分布、结构、成新等具体情况总是会比评估机构和评估人 员熟悉,所以,在出具正式报告之前征求委托方意见,收集反馈意见也很有必要。 对资产评估报告必须建立起多级复核和交叉复核的制度,明确复核人的职责,防止流于形式的复核。收集反馈意见主要是通过委托方或占有方熟悉资产具体情况 的人员。对委托方或占有方意见的反馈信息,应谨慎对待,应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去接受其反馈意见。 (4)撰写报告书应注意的事项。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制作技能除了需要掌握上述三个方面的技术要点外,还应注意以下几个事项: ①实事求是,切忌出具虚假报告。报告书必须建立在真实、客观的基础上,不能脱离实际情况,更不能无中生有。报告拟定人应是参与该项目并较全面了解该项目情况的主要评估人员。 ②坚持一致性做法,切忌出现表里不一。报告书文字、内容前后要一致,摘要、正文、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内容与格式、数据要一致。 ③提交报告书要及时、齐全和保密。在正式完成资产评估工作后,应按业务约定书的约定时间及时将报告书送交委托方。送交报告书时,报告书及有关文件要送 交齐全。涉及外商投资项目的对中方资产评估的评估报告,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此外,要做好对客户的保密工作,尤其是对评估涉及到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 密,更要加强保密工作。 8.资产评估报告书的应用 资产评估报告书由评估机构出具后,资产评估委托方、资产评估管理方和有关部门对资产评估报告书及有关资料根据需要分别进行应用。 9.关注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关注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并在评估报告中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及其证明资料来源予以必要说明。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 10.披露注意事项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受到限制无法实施完整的评估程序时,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明确披露受到的限制、无法履行的评估程序和采取的替代措施。 明确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方式 编制资产评估报告时,应该特别关注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者,评估机构应当在资产评估报告书中明确评估报告使用者、报告使用方式,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合理使用评估报告。
十二、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 (一)考试目的 通过对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内容的考核,测试考生对资产评估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与要求的掌握和运用情况,考核考生对资产评估职业道德的认识水平和掌握程度。 (二)考试基本要求 1.掌握以下内容: (1)注册资产评估师遵纪守法的要求; (2)注册资产评估师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要求; (3)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承接业务、评定价值、评估结论披露等具体执业过程中的职业道德要求; (4)注册资产评估师专业胜任能力的要求; (5)注册资产评估师与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关系的要求; (6)注册资产评估师与其他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关系的要求; (7)资产评估执业人员自律守则中有关资产评估人员和协助资产评估业务的其他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 (8)对违反职业道德的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行业自律规范的相关规定; (9)对违反职业道德的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待业他律规范的相关规定。 2.熟悉以下内容: (1)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的概念; (2)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素; (3)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的行业自律规范的主要内容; (4)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的行业他律规范的主要内容; (5)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修养的主要内容; (6)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修养的境界; (7)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修养的主要方法。 3.了解以下内容: (1)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的关系; (2)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3)职业道德的主要特点; (4)资产评估职业道德的重要作用; (5)资产评估职业道德的形成与发展; (6)《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的基本内容。 (7)《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主要条款; (8)《资产评估执业行为自律惩戒办法(试行)》的主要条款。 (三)要点内容 1.注册资产评估师遵纪守法要求 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业过程中,不但要遵守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也要遵守所涉及到的其他法律法规。 2.注册资产评估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的要求 独立、客观、公正是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遵守的基本工作原则。这三项原则是资产评估的基础,相互联系。独立是客观的保证,客观是公正的基础,公正是目的。 3.注册资产评估师专业胜任能力的要求 专业胜任能力是任何专业工作的基本执业要求。由于资产评估工作的专业性和复杂性,从事资产评估工作的评估师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以确保能够合理完成相关评估业务。 4.注册资产评估师与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关系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竭诚为委托方服务,应当就评估业务基本事项和评估报告与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进行沟通,不得对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进行误导和欺诈,不 得索取约定服务费之外的不正当利益。与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之间存在可能影响公正执业的利害关系时,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回避。 5.与其他注册资产评估师、业务助理人员和专家的关系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与其他注册资产评估师精诚合作,有序竞争。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确保业务助理人员和专家遵守职业道德相关要求。 6.资产评估执业人员自律守则相关条款中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资产评估执业人员自律守则相关条款的道德规范是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于1995年制定的,它是我国资产评估待业最早的职业道德规范。它是资产评估人员 (后来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和协助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其他人员在承揽业务、接受业务、评定价值、信息披露过程中应当遵循的职业道德的道德规范的主要精神实 质。其与《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规定有不完全相同的地方,而且对目前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和协助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其他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仍有 意义。主要内容包括: (1)资产评估执业人员在资料收集、调查、判断和意见表达时应当实事求是,不以主观好恶或个人偏见行事,不允许因成见或偏见影响评估结果的客观性。 (2)资产评估执业人员承接业务,均应由所在评估机构统一受理。 (3)资产评估执业人员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应诚实、正直、公平,不偏不倚地对待评估业务中有关各方的要求。 (4)资产评估执业人员与委托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回避的要求。 (5)资产评估执业人员在执行业务时的职业态度要求。 (6)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单位在承接和委托业务上,应实行双向选择。 (7)资产评估执业人员有权要求委托单位提供执行评估业务所需的资料。由于委托单位不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全面、不真实,造成评估结果失实的,资产评估执业人员不承担相应责任。 (8)协助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其他人员也应具有一定的评估专业知识。协助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其他人员地所接受的评估工作向其协助执行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承担相应责任。 (9)资产评估执业人员违反资产评估执业人员自律守则,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暂停执业直至取消执业资格等处罚。触犯法律的,依有关法律追究责任。 7.对违反职业道德的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待业自律措施 注册资产评估师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业自律主要是指资产评估行业协会针对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注册资产评估师采取的一些追究相关责任和严肃待业纪委的措施, 主要包括强制培训、谈话提醒、不予注册、撤销注册、惩戒、警告、公开谴责、限期整改、行业内通报批评、吊销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开除会员资格等在内的具体 带有惩戒性的非法律性质的行业自律措施。对相关违法行为,依法转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协会目前对注册资产评估师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业自律惩戒措施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对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资产评估机构和有关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实行谈话提醒制度。 (2)对违反注册资产评估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申请人和有关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实行不予注册、撤销注册、通报批评、惩戒等措施。 (3)对注册资产评估师、资产评估机构在资产评估执业行为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实行自律惩戒的有关规定。 8.对违反职业道德的注册资产评估师的他律措施 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除了受评估行业自律的惩处外,还会受到被追究相应的民事、行政法律责任,甚至是刑事法律责任的他律的措施。 对违反职业道德的注册资产评估师的他律的措施主要是通过法律手段。由于目前我国尚未制定和颁布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专门法律,其形式主要是体现在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某些条款中。 (1)法律上与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规范相关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法规规范,目前我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行为的法律规定主要有: ①限定为股票发行和为上市公司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人员买卖股票的有关规定; ②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就其所应负责的内容弄虚作假的处罚规定; ③承担资产评估的机构提供假证明文件的处罚规定; ④承担资产评估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处罚规定; ⑤保险事故的财产评估人员和承担资产评估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处罚规定; ⑥承担资产评估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处罚规定; ⑦承担资产评估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规定。 (2)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与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规范相关的内容。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 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和《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等相关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我国目前以法规形式对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的法律规定主要有: ①国有资产评估应当遵循真实性、科学性、可行性原则,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秩序和方法进行评估和估算。 ②持有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有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资产评估机构,可以接受国有资产占有单位的委托,从事国有资产评估业务。 ③资产评估机构应当对国有资产占有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和资料保守秘密的要求。 ④资产评估机构作假或者玩忽职守,致使资产评估结果失实的,国有资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宣布资产评估结果无效的行政处罚。 ⑤承担资产评估工作的各类中介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程序、评估方法和标准,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资产评估,不得违规执业或出具虚假评估报告。 ⑥资产评估机构在国有资产评估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应予行政处罚的,按《国有资产评估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⑦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对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和设立在本地区资产评估分支机构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执业主体。国务院财政部门可以直接对资产评估机构严重评估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⑧对资产评估机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种类。 ⑨资产评估机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和需罚款的一些情形。 ⑩资产评估机构因过失出具有重大遗漏报告的处罚。
十三、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状况和法律、法规、准则体系 (一)考试目的 通过对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概况的考核,测试考生对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状况的掌握情况,考核考生对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状况、我国资产评估法律规范体制、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以及我国已经制定的资产评估准则的掌握程度。 (二)考试基本要求 1.掌握以下内容: (1)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构成; (2)《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的主要内容; (3)《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的主要内容。 2.熟悉以下内容: (1)我国资产评估法律规范体制; (2)我国已经制定的资产评估准则。 3.了解以下内容: (1)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状况; (2)《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3)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指导思想。 (三)要点内容 1.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 1996年,在总结资产评估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开始着手制定资产评估准则。2004年2月财政部正式发布了《资产评估准则 ――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标志着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初步建立。目前我国资产评估准则制定工作正在加紧进行。 (1)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指导思想。设计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时主要遵循以下指导思想: ①我国资产评估准则应当是综合性的评估准则体系,包括不动产、动产、机器设备、企业价值、无形资产等各类别资产的评估准则。 ②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应当高度重视程度性准则与专业性准则。 ③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中应当将职业道德准则放在与业务性准则同等重要的高度。 ④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应当层次清晰,逻辑严密,并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2)我国资产评估准则体系。 ①从资产评估准则体系横向关系上划分,资产评估准则包括业务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两个部分。 ②从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纵向关系上划分,资产评估准则分为不同的层次。 A.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的纵向关系较为简单,分为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两个层次。 B.资产评估业务准则由于涉及面广,在纵向关系上分为以下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为资产评估基本准则。 第二层次为资产评估具体准则。资产评估具体准则分为程序性准则和专业性准则两个部分。 程序性准则是关于注册资产评估师通过履行一定的专业程序完成评估业务、保证评估质量的规范,包括评估业务约定书、评估工作底稿、评估报告等。 第三层次为资产评估指南。资产评估指南包括对特定评估目的、特定资产类别(细化)评估业务以及对资产评估中某些重要事项的规范。 第四层次为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资产评估指导意见是针对资产评估业务中的某些具体问题的指导性文件。该层次较为灵活,针对评估业务中新出现的问题及时提 出指导意见,某些尚不成熟的评估指南或具体评估准则也可以先作为指导意见,某些尚不成熟的评估指南或具体评估准则也可以先作为指导意见发布,待实践一段时 间或成熟后再上升为具体准则或指南。 2.我国已经制定的资产评估准则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2004年2月25日财政部发布《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该准则属于业务性 准则的基本准则,共6章27条,从资产评估基本要求、操作准则、报告准则、执业责任等方面对各类资产评估业务进行了规范。《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重 点在以下方面做出了规定: ①根据国际惯例重新定义资产评估。基本准则指出,资产评估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②对评估师执业提出了基本要求。基本准则要求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勤勉尽责,恪守独 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基本准则要求评估师应当具备能够胜任所执行的评估业务的专业能力,并对聘请专家和指导助理人员等行为进行了规范。 ③对评估操作进行了原则性规范。基本准则第一次对评估程序做出了规定,要求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业务具体情况履行适当的评估程序,并列出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等八个资产评估基本程序。 ④基本准则遵循国际惯例,引进了价值类型的概念。价值类型概念和理论对资产评估十分重要,已逐步为世界各国评估界普遍接受,并成为各国评估准则和评估实践的基础。基本准则改变了十多年来我国在评估实践中不采用价值类型的做法。 ⑤基本准则针对我国评估行业在评估方法运用方面存在问题,结合评估理论研究成果和国外评估行业的通行做法,对评估方法的运用重点做出了规定。 ⑥评估假设是资产评估业务的重要要素之一,假设的合理性直接关系到结论的合理性和可用性。评估假设的合理和规范在我国一直未引起足够的重视,评估实践 中已经出现一些滥用假设、采用不合理假设的现象。基本准则明确要求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合理使用评估假设,并在评估报告中披露评估假设及其对评估 结论的影响。 ⑦对评估信息披露环节进行规范。在评估披露要求方面,基本准则要求评估师应当在执行必要的评估程序后,编制并由所在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应当在 评估报告中提供必要信息,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可以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以及委托方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的需求,确定评估报告繁简程 度。 ⑧明确执业责任。基本准则第一次明确提出评估师应当对评估结论的合理性承担责任。为合理区分评估师与相关当事人的责任,基本准则指出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 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值的保证。 ⑨基本准则指出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关注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并在评估报告中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及其证明资料来源予以必要说明。评估师不得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2004年2月25日财政部发布《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该准则共6章32条,分别从基本要求、专业胜任能力、与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关系、与其他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关系等方面对评估师职业道德行为进行了规范。 在与其他评估师关系方面,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要求评估师在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过程中,应当与其他评估师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评估师不得贬损或诋毁其他评估师;评估师不得以恶意降低服务费等不正当的手段与其他评估师争揽业务。 (3)《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2001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自2001年9月1日起施行。该准则属于具体准 则层次中的专业性准则,共6章22条,分别从定义、基本要求、评估要求、披露要求等方面对无形资产评估业务进行了规范。 (4)《珠宝首饰评估指导意见》。2003年1月28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珠宝首饰评估指导意见》,共7章36条,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分别从基本要求、评估要求、评估方法、评估披露等方面对珠宝首饰评估业务进行了规范。 (5)《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2003年1月28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注册资产评估关注评估 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共13条,自2003年3月1日起实施。就评估师在执行评估业务过程中合理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行为进行规范。 (6)《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2004年12月30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共6章49条,自 2005年4月1日起施行。分别从基本要求、评估要求、评估方法、评估披露等方面对企业价值评估业务进行了规范。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企业价值评估的准则性 文件。 (7)《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2005年3月21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 见”),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重点对以金融不良资产处置为目的的资产评估业务进行了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 容:定义金融不良资产,界定评估对象,细化价值类型,划分评估业务类型,价值分析意见可以以区间值形式表现,债权价值分析要求。
十四、国际评估准则 (一)考试目的 通过对国际评估准则内容的考核,测试考生对国际评估准则的掌握情况,考核考生对国际评估准则结构体系、国际评估准则中市场价值等基本概念、国际评估准则中关于评估方法的论述等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二)考试基本要求 1.掌握以下内容: (1)国际评估准则中有关市场价值的定义; (2)国际评估准则中有关评估方法的论述。 2.熟悉以下内容: (1)国际评估准则中的基本概念; (2)国际评估准则中关于评估方法的论述; (3)国际评估准则的结构体系; (4)在国际评估界具有较大影响的评估准则; (5)2005版《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10个准则的内容。 3.了解以下内容: (1)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的成立背景; (2)《欧洲评估准则》第五版的主要内容。 (三)重点内容 1.国际评估界具有较大影响的评估准则 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制定的《国际评估准则》。 美国评估促进会制定的《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 欧洲评估师联合会制定的《欧洲评估准则》。 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制定的《评估指南》。 2.国际评估准则结构体系 (1)前言。 (2)资产评估的基本概念和原则。该部分是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为避免各国评估师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者的误解,对构成资产评估理论和评估准则基础的法律、经济等基础性概念、理论进行的总结和归纳。 (3)行为守则。行为守则即职业道德准则,从约束评估师职业道德角度出发,对评估师职业道德、专业胜任能力、评估披露和评估报告等方面的要求做了规定。 (4)资产类型。该部分对作为主要评估对象的不动产、动产、企业价值和金融权益等四种资产类型及其区别进行了说明。 (5)国际评估准则。该部分是《国际评估准则》的核心内容,包括三个准则: 国际评估准则1――市场价值基础评估; 国际评估准则2――非市场价值基础评估; 国际评估准则3――评估报告。 (6)国际评估应用指南。资产评估的目的是多种多样的,其中为财务报告或相关会计事项进行的评估以及以抵押贷款为目的的评估业务尤为重要,本部分包括两个应用指南,对这两种重要评估业务提出要求: 应用指南1――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征求意见稿); 应用指南2――以贷款为目的的评估。 (7)评估指南。第七版《国际评估准则》中共有14项评估指南,包括: 评估指南1――不动产评估; 评估指南2――租赁权益评估; 评估指南3――厂房和设备的评估(修订中); 评估指南4――无形资产评估; 评估指南5――动产评估; 评估指南6――企业价值评估; 评估指南7――资产评估中对有毒有害物质的分析; 评估指南8――适用于财务报告的成本法(DRC); 评估指南9――为市场价值基础和非市场价值基础评估进行的现金流折现分析; 评估指南10――农业资产评估; 评估指南11――评估复核; 评估指南12――特殊交易资产的评估; 评估指南13――财产税批量评估; 评估指南14――采炼行业资产评估。 (8)白皮书(White Paper)。新兴市场评估。 3.国际评估准则中有关市场价值的定义 市场价值是各国资产评估行业中普遍使用的概念,各国资产评估理论和评估准则中关于市场价值的定义不尽相同,但大多只是措辞上的区别,其基本组成要件大 致相同。《国际评估准则》中市场价值的定义如下:市场价值是自愿买方与自愿卖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的市场营销之后所达成的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 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当事人双方应各自理性、谨慎行事,不受任何强迫压制。 市场价值在某些国家称为公平市场价值,是资产评估业务中最常使用的价值类型。资产的市场价值反映了市场作为一个整体对其效用的认可,而并不仅仅反映其 物理实体状况。某项资产对于某特定市场主体所具有的价值,可能不同于市场或特定行业对该资产价值的认同。市场价值反映了各市场主体组成的市场整体对被评估 资产效用和价值的综合判断,不同于特定市场主体的判断。 《国际评估准则》中并没有给出非市场价值的定义。非市场价值又称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或其他价值,指所有不满足市场价值定义的价值类型。因此非市场价值 不是个体概念,而是一个集合概念,指不满足市场价值定义的一系列价值类型的集合,主要包括在用价值、持续使用价值、投资价值、保险价值、纳税价值、剩余价 值、清算价值等。 4.《国际评估准则》中关于评估方法的论述 无论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还是非市场价值,评估师都需要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恰当选择评估方法。在选择评估方法时,评估师应当考虑三种基本评估方法在具体项 目中的适用性,采用多种评估方法时,应当分析、调整运用多种评估方法得出的评估结论,确定最终评估结果。 成本法经常被用于评估新的或完工不久的资产,或评估计划将要建设的项目。成本的估计通常设定了市场参与者为该资产所愿支付金额的上限。成本法也常用于 评估那些很少进行交易的特殊资产或有特殊用途的资产。成本法如果用于评估较旧的资产,可能会由于对成本和损耗的估计缺乏足够的市场资料支持,评估结果所反 映的不是市场价值。 市场法又称市场比较法、销售比较法,是指通过对与被评估资产相似或可替代资产的分析,以及对购买方为类似资产或可替代资产所愿支付的购买价格的分析, 采用必要的比较程序,估算被评估资产的价值。市场法有着较为广泛的用途,在市场数据充分的情况下该方法的重要性更为突出。通过运用市场法所获得的相关数据 也可能用于成本法和收益法的评估。当市场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波动时,或对很少交易的特殊资产进行评估时,市场法的运用受到限制。 收益法又称收益资本法或收益现值法,通过分析被评估资产的相关收入和成本费用,将未来收益折现或资本化为估算价值。收益法的理论基础在于预期原则,即资产的价值是由其预期的未来收益决定的,因此收益法通过对评估对象收益能力的分析确定其价值。 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作为资产评估的三大基本方法,反映了三种评估思路,每种评估方法又包括一些具体的运用方法。评估师在进行某项评估业务时,应当 根据其经验和知识、当地的评估准则要求、市场要求、数据的可获得程度等综合因素,选取适宜的评估方法。评估师在选用某种评估方法进行评估时,应当考虑其他 可以适用的评估方法。这样做可以给评估师提供一个系统的分析程序,以最终分析、调整不同评估方法得出结论。 对于不动产、动产、企业价值、金融资产等各种类型的评估项目而言,三种评估方法都是适用的。但不同类型的资产评估项目所获得的相关信息资料是不同的, 分别反映了各类型资产在其相应市场上的特点。评估师应当收集、分析能够合理反映被评估资产价值的数据资料,在选取评估方法时应当充分考虑资料的可获得程 度。 评估资产的市场价值时,如果评估方法运用得当,则所有评估市场价值的方法、技术和程序都会得出符合市场价值基本定义的评估结果。采用市价法进行评估时 须根据市场观察得出结果;采用成本法确定建筑成本和损耗时,须根据对成本和应计损耗的市场化分析进行判断;采用收益法时须以市场认可的现金流和市场确定的 回报率为基础。虽然需要根据数据的可获得程度以及与市场或资产本身相关的条件决定哪种评估方法最适用,但如果每种评估方法都是以市场数据为基础,采用以上 任何评估方法都可以评估出资产的市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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