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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淘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沟槽、基坑底宽单面支挡土板增加lOcm,双面增加20cm,支挡土板后,不再计算放坡。
沟槽、基坑深度按图示槽、坑底面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沟槽的长度,外墙沟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沟槽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或内槽净长线(如留工作面或加挡土板时)计算;槽底宽度按图示尺寸(或加工作面和挡土板宽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当由垫层下表面放坡时,挖沟槽工程量的计算公式为:
V=L(a+2c十KH)H
式中:V——土方体积;
L——沟槽长度,外槽按中心线长,内槽按内槽净长;
a——基础或垫层底面宽度;
H——沟槽深度,从自然地面算至槽底,即基础或垫层底面标高与室外地面标高之差;
K——放坡系数,不放坡者(即矩形断面)K=0;
c——工作面宽。
4.砖基础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照《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砖基础工程量计算规则为:
计算砖基础工程量时,首先要明确砖基础与砖墙的划分界限。砖基础与砖墙的划分,参照以下标准:
(1)基础与墙身使用同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 (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2)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分界线位于设计室内地面±300m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分界线,超过±300mm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分界线。
(3)砖、石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砖基础工程量,按施工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嵌入基础的钢筋混凝土柱和柱基(包括构造柱和构造柱基)、钢筋混凝土梁(包括地圈梁和过梁)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上孔洞
所占的体积。对基础大放脚T型接头处的重叠部分以及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潮层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
的孔洞所占体积不予扣除,但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亦不增加;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应并入基础工程量内。计算公式为:
砖基础工程量= 基础长度×基础面面积±应并入(扣除)体积
(1)基础长度的计算。外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墙基按内墙基净长计算。
(2)基础断面面积的计算。
基础断面面积 = 标准厚墙基面积 + 大放脚增加断面面积
或:
基础断面面积 = 标准厚基厚度 ×(基础深度+大放脚折加高度)
基础深度指室内地坪至基础底面间的距离。
等高式和不等高式砖墙基础大放脚的折加高度和增加断面面积如表6-3所示,供计算基础体积时查用。

5.实心砖墙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照《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实心砖墙工程量计算规则为:
砖墙按墙长乘墙高乘墙厚以立方米计算工程量,应扣除门窗洞口、过入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砖平旋、平砌砖过梁和暖气包壁龛及内墙板头的体积,不扣除粱头、外墙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每个面积在0.3m2以下的孔洞等所占的体积,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及三皮砖以内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砖垛、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和挑檐体积,并入墙身体积内计算。附墙烟囱(包括附墙通风道、垃圾道)按其外形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体积内,不扣除每一个孔洞横截面在0.1m2以下的体积,但孔洞内的抹灰工程量亦不增加。计算公式如下:
墙体工程量=墙长×墙高×墙厚±应并入(或扣除)体积
墙体长度:外墙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长度按内墙净长线计算。
墙体厚度:标准砖以240mm×115mm×53mm尺寸为准,其砌体计算厚度,按表6-4计算;使用非标准砖时,其砌体厚度应按砖实际规格和设计厚度计算。

墙身高度:外墙墙身以设计室内地坪为计算起点,内墙首层以室内地坪、二层及二层以上以楼板面为起点,不同类型的内、外墙和山墙按下列规定计算:
(1)外墙墙身高度: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面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应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有挑檐者算至挑檐板底,平屋面有女儿墙无檐口者算至钢筋混凝土板顶。
(2)内墙墙身高度:位于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板底;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面。
(3)内、外山墙墙身高度: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6.女儿墙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照《全国统一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女儿墙工程量计算规则为:女儿墙按墙长乘墙高乘墙厚以立方米计算。高度自外墙顶面算至图示女儿墙顶面,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分别不同墙厚并入外墙工程量内。
7.框架间砌体、多孔砖墙、空心砖墙、砌块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图示砌筑面积乘以墙厚蹦立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0.3m2以上涧口和钢筋混凝土过梁等所占体积。但不扣除多孔砖的孔、空心部分的体积。
8.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计算规则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计算,除另有规定者外,均应区别模板的不同材质,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柱与梁、柱与墙、梁与梁等连接的重叠部分,以及伸入墙内的梁头、板头部分,均不计算模板面积。附墙柱的模板面积,并入墙内工程量计算。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面积,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在0.3m2以上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之内计算。
(1)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分别按梁、板、柱、墙有关规定计算,附墙柱并入墙内工程量。
(2)杯形基础杯口高度大于杯口大边长度的,套高杯基础定额项目。
(3)现浇钢筋混凝上悬挑板(雨篷、阳台)的模板,按图示外挑部分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挑出墙外的牛腿梁及板边模板不另计算。
(4)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梯,以图示露明面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小于500mm楼梯井所占面积。楼梯的踏步、踏步板平台梁等侧面模板不另计算。
(5)混凝土台阶不包括梯带,按图示台阶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端头两侧不另计算模板面积。
(6)现浇混凝土小型池槽按构件外围体积计算,池槽内、外侧及底部的模板不应另计算。
9,预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量计算规则预制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混凝土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小型池槽按外型体积以立方米计算。预制桩尖按虚体积(不扣除桩尖虚体积部分)计算。
10.现浇混凝土工程量计算规则
混凝上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图示尺寸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墙、板中0.3m2内的孔洞所占体积。
(1)现浇基础。
①有肋带形混凝土基础,其肋高与肋宽之比在4:l以内的按有肋带形基础计算。超过4:1时,其基础扩大面以下按板式基础计算,以上部分按墙计算。带形基础断面高度以基础扩大顶面为界,向下算至基础底面;基础计算长度:外墙部分按外墙基中心线长度,内墙部分按内墙基净长线计算,连接柱独立基础的,按独立基础间净长计算。
②独立基础工程量,应按不同构造形式分别计算。杯形基础工程量,按基础外形体积减去杯口体积后计算。
③满堂基础工程量。无梁式满堂基础工程量应按板的体积加柱脚的体积计算。有梁式满堂基础工程量应分别计算板和梁的体积,再相加而得。箱式满堂基础应分别按无梁式满堂基础 (底板)、柱、墙、粱、板有关规定计算,套有关定额项目。
(2)现浇柱。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柱高以立方米计算。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拄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构造柱按全高计算,与砖墙嵌接部分的体积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依附柱上的牛腿,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3)现浇梁。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梁长以立方米计算。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伸入墙内梁头、梁垫体积并入梁体积内计算;当梁伸入到墙体内时,梁按实际长度计算;当梁与混凝土墙连接时,梁长算至混凝土墙的侧面;圈梁长,外墙上按外墙中心线长计算,内墙按净长线计算。
(4)现浇板。按图示面积乘以板厚以立方米计算,其中:有梁板工程量为主、次梁与板的体积之和;无梁板按板和柱帽体积之和计算;平板按板实体体积计算;现浇挑檐天沟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为分界线,与圈梁(包括其他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外墙外边线以外或梁外边线以外为挑檐天沟。各类板伸入墙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内计算。
(5)现浇墙。按图示墙长乘以墙高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n及0.3m2以外孔洞的体积,墙垛及突出部分并入墙体积内计算。其中墙长:外墙按中心线长计算,内墙按净长线长计算,有柱者算至柱侧面(指突出墙外的柱)。墙高:从墙基上表面或基础梁上表面算至墙顶,有梁者算至梁底面(指突出墙外的梁)。
(6)整体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的连接梁,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另增加。
(7)阳台、雨篷(悬挑板),按伸出外墙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伸出外墙的牛腿不另计算。带反挑檐的雨篷按展开面积并入雨篷内计算。
(8)栏杆按净长度以延长米计算。伸入墙内的长度已综合在定额内。栏板以立方米计算,伸入墙内的栏板,合并计算。
(9)预制板补现浇板缝时,板缝宽度超过20cm者按平板计算。
11.预制构件混凝土工程量计算规则
预制混凝土工程量均按图示尺寸实体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铁件及小于300mmx300mm以内孔洞面积。
预制钢筋混凝土框架柱现浇接头(包括梁接头)按设计规定断面和长度以立方米计算。预制桩按桩全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断面(空心桩应扣除孔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12.钢筋工程量计算规则
钢筋工程应区别现浇、预制构件、不同钢种和规格,分别按设计长度乘以单位重量,以吨计算汇总。
(1)普通钢筋。
钢筋长度=构件长度一端部保护层厚度+增加长度
纵向受力的普通钢筋和预应力钢筋,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钢筋的公称直径,且应符合设计规范规定。增加长度指弯钩、弯起、搭接和锚固等增加的长度,按下列规则计算:
①HPB235级(I级)钢筋半圆弯钩增加长度为6.25d.
②弯起钢筋增加长度的计算,在弯起角度为30.时,增加长度(弯起斜长与水平长之差)为0.268h(h为构件高度减去保护层厚度);弯起角度为450时,增加长度为0.414h;弯起角度为60.时,增加长度为0.577h.
③钢筋搭接增加长度,设计已规定钢筋搭接长度的,按规定搭接长度计算;设计未规定搭接长度的,已包括在钢筋的损耗率之内,不另计算搭接长度。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套筒挤压等接头,以个计算。
④钢筋锚固增加长度,每个锚固点锚固长度与钢筋的搭接长度相同,但对I级钢筋,每个锚固长度还需增加一个半圆弯钩增加长度。
(2)箍筋。
每一构件箍筋总长度=每根箍筋长度x箍筋根数
每根箍筋长度:直径10mm以下的,按混凝土构件外围周长计算;直径在10mm以上时,按混凝土构件外围周长再加25mm计算。
(3)预应力钢筋。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按构件外形尺寸计算长度,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纸规定的预应力钢筋预留孔道长度,并区别不同的锚具类型,分别按有关规定计算。
13.门窗工程量计算规则
各类门、窗制作、安装工程量均按门、窗洞口面积计算。卷闸门安装,按门洞口高度加600mm乘以门实际宽度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锈钢门框工程量按门框外表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按扇外围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4.楼地面工程量计算规则
(1)地面垫层工程量计算。地面垫层工程量,按室内主墙间净面积乘以设计垫层厚度以立方米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等所占体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面积在0.3m2以内孔洞所占的体积。
(2)楼地面面层、找平层工程量计算。
①整体面层、找平层的工程量,均按主墙间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管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以及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但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亦不增加。
②块料面层工程量,按图示尺寸的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和壁龛等开口部分的工程量,并入相应的面层工程量内计算。
③楼梯面层工程量(包括踏步、平台及小于500mm宽楼梯井),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与走廊连接的,以楼梯踏步梁或平台梁外缘为界,线内为楼梯面积,线外为走廊面积。
④台阶面层工程量(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沿300mm)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其他分项工程的工程量计算
①踢脚板工程量按延长米计算,洞口、空圈长度不予扣除,洞口、空圈、垛、附墙烟囱等侧壁长度亦不增加。
②散水、防滑坡道的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③栏杆、扶手包括弯头的工程量,按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④楼梯踏步的防滑条工程量,按踏步两端距离减300mm以延长米计算。
15.装饰装修工程量计算规则
(1)内墙面抹灰工程量计算。
内墙面抹灰工程量,等于内墙面长度乘以内墙面的抹灰高度以平方米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不扣除踢脚板、挂镜线、0.3m2以内的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洞口侧壁和顶面亦不增加。墙垛和附墙烟囱侧壁面积与内墙抹灰工程量合并计算。
内墙面抹灰的长度,以主墙间的图示净长尺寸计算。内墙面抹灰高度:无墙裙的,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之间距离计算;有墙裙的,按墙裙顶至天棚底面之间的距离计算。板条天棚的内墙抹灰,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另加lOOmm计算。
(2)外墙面抹灰工程量计算。
①外墙面抹灰工程量按外墙面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外墙裙和大于0.3m2孔洞所占面积,洞口侧壁面积不另增加。附墙垛、梁、柱侧面抹灰面积并入外墙面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外墙面高度均由室外地坪算起,向上算至:平屋顶有挑檐 (天沟)的,算至挑檐(天沟)底面;平屋顶无挑檐天沟、带女儿墙的,算至女儿墙压顶底而;坡屋顶带檐口天棚的,算至檐口天棚底面;坡屋顶带挑檐无檐口天棚的,算至屋面板底。跨出檐者,算至挑檐上表面。
②外墙裙抹灰面积按其长度乘高度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大于0.3m2孔洞所占的面积,门窗洞口及孔洞的侧壁不增加。
③窗台线、门窗套、挑檐、腰线、遮阳板等展开宽度在300mm以内者,按装饰线以延长米计算,如展开宽度超过300mm以上时,按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套零星抹灰定额项目。
④栏板、栏杆抹灰按立面垂直投影面积乘以系数2.2计算。
⑤阳台底面抹灰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阳台如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餐应再乘系数1.30.
⑥雨篷底面或顶面抹灰分别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雨篷顶面带反滑或反梁者,其工程量乘系数l.20,底面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乘以系数1.20.雨篷外边线按相应装饰或零星项目执行。
⑦墙面勾缝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扣除墙裙和墙面抹灰的面积,小扣除门窗洞口、门窗套、腰线等零星抹灰所占的面积,附墙柱和门窗洞口侧面的勾缝面积亦不增加。独立柱、房上烟囱勾缝,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3)外墙装饰抹灰工程量计算。
①外墙各种装饰抹灰均按图示尺寸以实抹面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空圈的面积,其侧壁面积不另增加。
②挑檐、天沟、腰线、栏杆、栏板、门窗套、窗台线、压顶等均按图示尺寸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并入相应的外墙面积内。
(4)块料面层工程量计算。
①墙面贴块料面层均按图示尺寸以实贴面积计算。
②墙裙以高度在1500mm以内为准,超过1500mm时按墙面计算,高度低于300mm时,按踢脚板计算。
(5)墙面其他装饰工程量计算。
①木隔墙、墙裙、护壁板,均按图示尺寸长度乘以高度按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②玻璃隔墙按上横档顶面至下横档底面之间高度乘以宽度 (两边立挺外边线之间)以平方米计算。
③浴厕木隔断按下横档底面至上横档顶面高度乘以图示长度以平方米计算,门阚面积并入隔断面积内计算。
④铝合金、轻钢隔墙、幕墙按四周框外围面积计算。
(6)独立柱装饰工程量计算。独立柱一般抹灰、装饰抹灰,镶贴块料的工程量按柱周长乘以柱高计算。柱面装饰面积,按展开面积,即按柱外围饰面尺寸乘以柱高以平方米计算。
(7)天棚抹灰工程量计算。
①天棚抹灰按主墙间的净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带梁天棚,梁两侧抹灰面秘,并入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②密肋梁和井字梁天棚抹灰面积,按展开面积计算。
③天棚抹灰如带有装饰线时,区别按三道线以内或五道线以内按延长米计算。
④檐口天棚的抹灰而积,并入相同的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⑤天棚中的折线、灯槽线、圆弧形线、拱形线等艺术形式的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
(8)各种吊顶天棚龙骨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但天棚中的折线、迭落等圆弧形、高低吊灯槽等面积也不展开计算。
(9)各种"零星项目"均按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10)天棚面装饰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①天棚装饰面积,按主墙间实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附墙垛和管道所占面积,应扣除独立柱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
②天棚中的折线、迭落等圆弧形、拱形、高低灯槽及其他艺术形式天棚面层均按展开面积计算。
(11)喷涂、油漆、裱糊工程量计算。
楼地面、天棚面、墙、柱、梁面的喷(刷)涂料、抹灰面、油漆及裱糊工程,均按楼地面、天棚面、墙、柱、梁面装饰工程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规定计算。
七、建设工程造价及其构成
(一)考试目的
通过对建设工程造价及其构成内容的考核,测试考生对建设工程造价构成及各构成部分计算方法的掌握和运用情况,考核考生分析建筑工程造价构成的能力和对造价构成计算的熟练程度。
(二)考试基本要求
1.掌握以下内容
(1)工程建设不同阶段造价文件的作用和内容;
(2)建设工程造价的构成;
(3)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构成;
(4)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及税金的构成和计算方法。
2.熟悉以下内容
(1)建设项目总投资、建设工程造价及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之间的关系;
(2)建设工程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3)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构成;
(4)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的内容;
(5)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办法。
3.了解以下内容
(1)建设工程定额及分类;
(2)常用建设工程定额的作用和特点。
(三)要点内容
1.建设项目总投资、建设工程造价及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之间的关系建设项目总投资是指进行一个工程项目的建造所投入的全部资金,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投入两部分。建设工程造价是建设项目投资中的固定资产投资部分,是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所花费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是建设项日投资中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部分,也是建设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
2.工程建设不同阶段造价文件的作用和内客
(1)投资估算。投资估算是指在工程建设的前期(规划、项目建议书)阶段,项目建设单位向国家计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立项或国家、建设主体对拟立项目进行决策,确定建设
项目在规划、项目建议书等不同阶段的投资总额而编制的造价文件。投资估算是论证拟建项目在经济上是否合理的重要文件,是决策、筹资和控制造价的主要依据。
(2)设计概算和修正概算。设计概算是根据初步设计图纸、概算定额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设计概算编制方法,预先测定工程造价的文件。设计概算文件较投资估算准确性有所提高,但又受投资估算的控制。设计概算文件包括:建设项目总概算、单项工程综合概算和单位工程概算。修正概算是在扩大初步设计阶段对概算进行的修正凋整,较概算造价准确,但受概算造价控制。
(3)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是根据已批准的施工图纸,在施T方案(或施工组织设汁)已确定的前提下,按照预算定额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施工图预算编制方法预先编制的工程造价文件。施工图预算造价较概算造价更为详尽和准确,但同样要受前一阶段所确定的概算造价的控制。
(4)合同价。合同价是指在工程招投标阶段通过签订总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以及技术和咨询服务合同所确定的价格。
(5)结算价。工程结算价是指一个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完工后,经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后,施工企业根据施工过程中现场实际情况的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现场工程更改签证、预算定额、材料预算价格和各项费用标准等资料,在工程结算时按合同调价范围和调价方法,对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增减、设备和材料价差等进行调整后计算和确定的价格。结算价是该结算工程的实际价格,是结算工程价款、确定工程收入、考核工程成本、进行计划统计、经济核算及竣工决算等的依据。
(6)竣工决算。竣工决算是指在竣工验收后,由建设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从筹建到建设投产或使用的全部实际成本的技术经济文件。是最终确定的实际工程造价,是建设投资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重要依据,也是进行建设项目财务总结,银行对其实行监督的必要手段。
3.建设工程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建设工程定额计价是我国长期以来在工程价格形成中采用的计价模式,是国家通过颁布统一的估价指标、概算指标、概算定额、预算定额和相应的费用定额,对产品价格进行有计划管理的一种方式。在计价中,以定额为依据,按定额规定的分部分项子目,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定额(或单位估价表)单价确定直接工程费,然后按规定取费标准确定构成工程价格的其他费用和利税,获得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入或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反映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消耗的工程量清单,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入,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根据各种渠道所获得的工程造价信息和经验数据,结合企业定额自主报价的计价方式。
目前我国建设工程造价实行"双轨制"计价管理办法,即定额计价方法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工程量清单计价作为一种市场价格的形成机制,主要在工程招投标和结算阶段使用。
4.建设工程造价的构成
建设工程造价包括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自2000年1月起发生的投资额,暂停征收该税种)。
5.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构成
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由设备购置费和工具、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构成。设备购置费是指为建设项目购置或自制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国产或进口设备、工器具的购置费用。它由设备原价和设备运杂费构成。国产标准设备原价一般采用带有备件的出厂价。单台非标准设备原价可用下式表达:
进口设备的原价是指进口设备的抵岸价,即抵达买方边境港口或边境车站,且交完关税为止形成的价格。进口设备抵岸价的构成可概括如下:
进口设备抵岸价=货价+国外运费+运输保险费+银行财务费+外贸手续费+关税+增值税+消费税+海关监管手续费+车辆购置税
设备运杂费通常由下列各项构成:运费和装卸费、包装费、设备供销部门手续费、采购与仓库保管费。设备运杂费按设备原价乘以设备运杂费率计算。
工具、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是指新建或扩建项目初步设计规定的,保证初期正常生产必须购置的没有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仪器、工卡模具、器具、生产家具和备品备件的购置费用。一般以设备购置费为计算基数,按照部门或行业规定的工具、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费率计算。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指建设单位在从工程筹建起到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止的整个建设期间,除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和设备、工器具购置费以外的,为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和交付使用后能够正常发挥效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的总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土地使用费、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和与未来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费用。其中土地使用费又包括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研究试验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工程保险费、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供电补贴费、引进技术和设备进口项目的其他费用和工程总承包费。与未来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费用包括:联合试运转费、生产准备费和办公、生活家具购置费。
6.预备费、建设期贷款利息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基本预备费是指和初步设计及概算内难以预料的工程费用,涨价预备费是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内由于价格等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预测预留费用。建设期贷款利息是指为筹措建设项目资金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建设期间投资贷款利息、食业债券发行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和承诺费、汇兑净损失及调整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为筹措建设资金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等。
7.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包括建筑工程费用和安装工程费用。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 206号,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文件规定,我国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四大部分。
8.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及税金的构成和计算方法
(1)直接费。由卣接工程费和措施费构成。
①直接工程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计算公式为:

相应等级的日工资单价包括生产工入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入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及生产工入劳动保护费。但随着劳动工资构成的改变和国家推行的社会保障和福利政策的变化,入工单价在各地区、各行业有不同的构成。
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材料费由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检验试验费构成。计算公式为:

机械台班单价内容包括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燃料动力费、入工费及运输机械养路费、车船税及保险费等。租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构成除上述费用外,还包括租赁企业的管理费、利润和税金。
②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一般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和施工排水:降水费。措施费可根据专业和地区的情况自行补充。各专业工程的专用措施费项目的计算方法由各地区或国务院有关专业主管部门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自行制定。
(2)间接费。间接费由规费、企业管理费组成。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内容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规费根据本地区典型工程发承包价的分析资料综合选定计算中所需数据。
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内容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产保险费、财务费、税金和其他费用等。
间接费是按相应的汁取基础乘以间接费费率(指导性费率)确定的。
间接费 = 规费费 + 企业管理
费率(%) 率(%) 费费率(%)
间接费的计算按取费基数的不同分为以下三种:
①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
土建工程:间接费=直接费合计×间接费费率(%)
②以人工费和机械费合计为计算基础。
设备安装工程:间接费=人工费和机械费合计×间接费率(%)
③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装饰装修工程及其他安装工程:间接费=人工费合计×间接费率(%)
(3)利润及税金。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它是按相应的计取基础乘以利润率确定的。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税金=(税前造价+利润)×税率(%)
9.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办法
根据建设部第l07号部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发包与承包价的计算方法分为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
(1)工料单价法是以分项工程量乘以单价后的合计为直接工程费,其中分项工程单价为入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乘以相应价格合计而成的直接工程费单价。
分项工程工料单价 = 工日消耗量× 日工资单价 + 材料材消耗量 × 材料预算单价 + 机械台班料单价
八、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
(一)考试目的
通过对建设工程造价确定内容的考核,测试考生对工程计价方法的掌握和运用情况,考核考生进行工程造价核算的能力。
(二)考试基本要求
1.掌握以下内容
(1)设计概算的内容及其分类;
(2)单位建筑工程概算编制方法;
(3)施工图预算的内容及其分类;
(4)一般土建工程施工图预算的编制程序与方法:
(5)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内容和方法;
(6)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步骤和程序。
2.熟悉以下内容
(1)设计概算的作用和编制依据;
(2)单位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编制方法;
(3)施工图预算的作用和编制依据;
(4)工程量清单统一格式。
3.了解以下内容
(1)投资估算的内容和编制方法;
(2)单项工程综合概算和建设项目总概算的编制方法;
(3)给排水、采暖、燃气、电气照明安装工程施工图预算
的编制;
(4)工程量清单计价及其作用;
(5)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6)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异同;
(7)工程结算和竣工决算的内容。
(三)要点内容
1.设计概算的内容和分类
设计概算是在投资估算的控制下由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 (或技术设计)图纸及说明、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各项费用定额或取费标准(指标)、设备、材料预算价格等资料,编制和确定的建设项目从筹建至竣工交付使用所需全部建设费用的文件。设计概算包括静态和动态投资两个部分,可分为单位工程概算、单项工程综合概算和建设项目总概算三级。单位工程概算是确定各单位工程建设费用的文件,是编制单项工程综合概算的依据,是单项工程综合概算的组成部分。对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而言,单位工程概算按其工程性质分为建筑工程概算和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两大类。建筑工程概算包括土建工程概算,给排水、采暖工程概算,通风、空调工程概算,电气照明工程概算,弱电工程概算,特殊构筑物工程概算等,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包括机械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电气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以及工具、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概算等。单项工程概算是确定一个单项工程所需建设费用的文件,它是由单项工程中的各单位工程概算汇总编制而成的,是建设项目总概算的组成部分;建设项目总概算由各单项工程综合概算、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概算、预备费、投资方向调节税和贷款利息概算等汇总编制而成。
2.设计概算的作用和编制依据
设计概算的主要作用有:设计概算是国家制定和控制建设投资的依据;是编制建设计划的依据;是进行拨款和贷款的依据;是签订总承包合同的依据;是考核设计方案的经济合理性和控制施工图预算及施工图设计的依据;是考核和评价工程建设项目成本和投资效果的依据。
设计概算的编制依据有:国家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概算定额、概算指标、费用定额等和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制办法;有关部门发布的人工、材料价格,有关设备原价及运杂费率,造价指数等;建设场地自然条件和施工条件;有关合同、协议等;其他有关资料。
3.单位建筑工程概算编制方法
(1)概算定额法。利用概算定额编制单位建筑工程设计概算的方法,与利用预算定额编制单位建筑工程施工图预算的方法基本相同。其不同之处在于编制概算所采用的依据是概算定额,所采用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概算工程量计算规则。该方法要求初步设计达到一定深度,建筑结构比较明确时,方可采用。
利用概算定额法编制设计概算的具体步骤如下:
①按照概算定额分部分项顺序,列出各分项工程的名称;
②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概算定额单价;
③计算单位工程直接工程费和直接费;
④根据直接费,结合其他各项取费标准,分别计算间接费、利润和税金;
⑤计算单位工程概算造价:
单位工程概算造价=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十税金
(2)概算指标法。概算指标法采用直接工程费指标。是将拟建厂房、住宅的建筑面积或体积乘以技术条件相同或基本相同的概算指标而得出直接工程费,然后按规定计算出措施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等,编制单位工程概算的方法,该方法适用于初步设计深度不够,不能准确地计算工程量,但工程设计是采用技术比较成熟而又有类似工程概算指标可以利用的情况。因此,其计算精度较低,是一种对工程造价估算的方法,但由于其编制速度快,故有一定实用价值。
①拟建工程结构特征与概算指标相同时的计算在使用概算指标法时,如果拟建工程在建设地点、结构特征、地质及自然条件、建筑面积等上与概算指标相同或相近,就可直接套用概算指标编制概算。根据选用的概算指标的内容,可选用两种套算方法:
一是以指标中所规定的工程每平方米、立方米的造价,乘以拟建单位工程建筑面积或体积,得出单位工程的直接工程费,再行计算其他费用,即可求出单位工程的概算造价。直接工程费计算公式如下:
直接工程费= 概算指标每平方米(立方米)工程造价 × 拟建工程建筑面积(体积)
这种简化方法的计算结果参照的是概算指标编制时期的价值标准,未考虑拟建工程建设时期与概算指标编制时期的价差,所以在计算直接工程费后还应用物价指数另行调整。
二是以概算指标中规定的每lOOm2建筑物面积(或l000m3)所耗人工工日数、主要材料数量为依据,首先计算拟建工程人工、主要材料消耗量,再计算直接工程费,并取费。在概算指标中,一般规定了IOOm2建筑物面积(或l000m3)所耗工日数、
主要材料数量,通过套用拟建地区当时的人工费单价和主材预算单价,便可得到每lOOm2(或1000m3)建筑物的人工费和主材费而无须再作价差调整。根据直接工程费,结合其他各项取费方法,分别计算措施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得到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概算单价,乘以拟建单位工程的建筑面积,即可得到单位工程概算造价。
三是拟建工程结构特征与概算指标有局部差异时的调整。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遇到拟建对象的结构特征与概算指标中规定的结构特征有局部不同的情况,因此,必须对概算指标进行调整后方可套用。调整方法如下:
一是调整概算指标中的每平方米(立方米)造价。将原概算指标中的单位造价进行调整(仍使用直接工程费指标),扣除每平方米(立方米)原概算指标中与拟建工程结构不同部分的
造价,增加每平方米(立方米)拟建工程与概算指标结构不同部分的造价,使其成为与拟建工程结构相同的工程单位直接工程费造价。计算公式如下:
结构变化修正概算指标(元/m2)=J+Q1P1一Q2P2
式中:J——原概算指标;
Q1——概算指标中换入结构的工程量;
Q2——概算指标中换出结构的工程量;
P1——换入结构的直接工程费单价;
P2-一换出结构的直接工程费单价。
则拟建工程造价为:直接工程费=修正后的概算指标×拟建工程建筑面积(体积)
二是调整概算指标中的工、料、机数量。将原概算指标中每100m2(1000m3)建筑面积(体积)中的工、料、机数量进行调整,扣除原概算指标中与拟建工程结构不同部分的工、料、机消耗量,增加拟建工程与概算指标结构不同部分的工、料、机消耗量,使其成为与拟建工程结构相同的每l00m2 (1000m3)建筑面积(体积)工、料、机数量。计算公式如下:

(3)类似工程预算法。类似工程预算法是利用技术条件与设计对象相类似的已完工程或在建工程的工程造价资料来编制拟建工程设计概算的方法。该方法适用于拟建工程初步设计与已完工程或在建工程的设计相类似又没有可用的概算指标的情况,但必须对建筑结构差异和价差进行调整。
①建筑结构差异的调整。调整方法与概算指标法的调整方法相同。
②价差调整。类似工程造价的价差调整方法通常有两种:
一是类似工程造价资料有具体的入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用量时,可按类似工程造价资料中的主要材料用量、工日数量、机械台班用量乘以拟建工程所在地的主要材料预算价格、入工单价、机械台班单价,计算出直接工程费,再行取费,即可得出所需的造价指标;二是类似工程造价资料只有入工、材料、机械台班费用和其他费用时,可按下面公式调整:
D=AK
K=a%Kl+b%K2+c%K3+d%K4+e%K5
式中:D——拟建工程单方概算造价;
A——类似工程单方预算造价;
K——综合调整系数;
a%、b%、c%、d%、e%——类似工程预算的入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措施费、间接费占预算造价的比重;
K1、K2、K3、K4、K5——拟建工程地区与类似工程地区入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措施费、间接费价差系数。

4.单位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编制方法
(1)设备购置费概算。国产标准设备原价可通过询价、查询或按主管部门规定的现行价格计算。非主要标准设备和工器具、生产家具的原价可按主要标准设备原价乘以主管部门或地区规定的百分比计算。设备运杂费按有关部门规定的运杂费率计算。
(2)设备安装工程概算的编制方法包括预算单价法、扩大单价法、设备价值百分比法和综合吨位指标法。
5.施工图预算的内容和分类
施工图预算是根据施工图,按照各专业工程的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统计计算出工程量,并考虑实施施工图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施工方案或方法,按照现行预算定额、工程建设费用定额、材料预算价格和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费用计算程序及其他取费规定等,确定的单位工程、单项工程及建设项目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技术和经济文件。施工图预算包括单位工程预算、单项工程预算和建设项目总预算。单位工程预算包括建筑工程预算和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对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而言,建筑工程预算按其工程性质分为一般土建工程预算、卫生工程预算(包括室内外给排水工程)、采暖通风工程、煤气工程、电气照明工程预算、特殊构筑物如炉窑、烟囱、水塔等工程预算和工业管道工程预算等。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可分为机械设备安装工程预算、电气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和化工设备、热力设备安装工程预算等。
6.施工图预算的作用和编制依据
施工图预算的主要作用有:是进行招投标的基础;是施工单位组织材料、机具、设备及劳动力供应的依据;是施工企业编制进度计划、进行经济核算的依据;是施工单位拟订降低成本措施和编制施工预算的依据;是甲乙双方统计完成工作量、办理工程结算和拨付工程款的依据;是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执行定额标准、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测算造价指数及审定招标工程标底的依据。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依据有: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和标准图集;现行预算定额及单位估价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现场勘察及测量料;材料、人工、机械台班预算价格、工程造价信息及动态调价规定;预算工作手册及有关工具书;工程承包协议或招标文件。
7.一般土建工程施工图预算的编制程序与方法
(1)单价法。根据地区统一单位估价表中的各项定额单价,乘以相应的各分项71程的工程量,汇总相加,得到单位工程的入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之和;再加上按规定程序计算出来的措施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得出单位工程的施工图预用单价法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主要计算公式为:
单价法具有计算简单、工作量较小和编制速度较快、便于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的优点。但由于是采用事先编制好的统一的单位估价表,其价格水平只能反映定额编制年份的价格水平,在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单价法的计算结果会偏离实际价格水平,虽然可采用调价,但调价系数和指数从测定到颁布时间滞后且计算也较繁琐;另外由于单价法采用地区统一的单位估价表进行计价,承包商之间竞争的并不是自身的施工、管理水平,所以单价法并不适应市场经济环境。
(2)实物法。应用实物法编制施工图预算,首先根据施工图纸分别计算出分项工程量,然后套用相应预算入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定额用量,再分别乘以工程所在地当时的入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实际单价,求出单位工程的入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并汇总求和,进而求得直接工程费,然后再按规定计取其他各项费用,汇总后就可得出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

用实物法编制施工图预算,采用的是工程所在地当时入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能较好地反映实际价格水平,工程造价的准确性高。虽然计算过程较单价法繁琐,但利用计算机便可解决此间题。因此,定额实物法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预算编制方法。
(3)综合单价法。所谓综合单价即分项工程完全单价,是将各种工料和价格从市场上采集后编制成直接工程费,然后以直接工程费为基准参照费用定额把各项间接费和利润、税金分解到各分部分项工程合成为综合单价,某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乘以工程量即为该分项工程的合价,所有分项工程合价汇总后即为该工程的总价。这种方法与前述方法相比较,主要区别在于:间接费和利税是用一个费率分摊到分项工程单价中,从而组成分项工程完全单价的。
这种方法是为了适应快速报价的要求而产生的,但是由于采用的价格是一种综合单价,仍然是一种计划的综合单价,而不是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单价,所以称这种方法为 "过渡时期计价模式",相应地称这种综合单价为过渡时期计价依据。
8.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内容与方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指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的要求编制和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拟建工程的施工方案,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并考虑风险后自主报价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过程分为两个阶段: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量清单计价过程。
(1)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是由招标人按照《计价规范》附录中统一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结合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情况和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进行编制。包括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它是由招标方提供的一种技术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中标签订合同,即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的描述对象是拟建工程,其内容涉及清单项目的性质、数量等,并以表格为主要表现形式。
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在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时作到四个统一,即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
项目编码:以五级编码设置,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九位为全国统一编码,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时不得变动,其中一、二位为附录顺序码,三、四位为专业工程顺序码,五、六位为分部工程顺序码,七、八、九位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后三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编码,由编制人根据设置的清单项目编制。
项目名称:在清单编制中项目名称的设置,可按《计价规范》附录中的项目名称为主体,考虑该项目的规格、型号、材质等特殊要求,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而命名。
计量单位:计量单位采用基本单位,按照《计价规范》附录中各项目规定的单位确定。
工程数量:除另有说明外,所有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应以实体工程量为准,并以完成后的净值计算;投标入报价时,应在单价中考虑施工中的各种损耗和需要增加的工程量。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照《计价规范》附录中给定的规则计算。
②措施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指为完成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除考虑工程本身的因素外,还涉及水文、气象、环境、安全等和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可参考《计价规范》提供的"措施项目一览表"对项,不足部分可补充。
③其他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列项。《计价规范》提供了两部分四项作为列项参考,不足部分可补充。
招标入部分:包括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等。其中预留金是指招标人认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
投标入部分:包括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其中总承包服务费是指为配合协调招标入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零星工作项目费是指完成招标入提出的不能以实物量计量的零星工作所需的费用。
(2)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包括编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的确定和办理工程结算等。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具体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包括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合格产品所需的入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综合单价适用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不包括招标入自行采购材料的价款。
①标底的编制。招标工程如设标底,标底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以及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工程造价计价办法进行编制。
②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订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进行编制。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的制定,可参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耗量定额或企业定额。若套用企业定额,投标报价时,除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外,招标人一般还要求附上相应的综合单价分析和说明,便于评标定标。

③工程量变更及其计价。合同总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下列办法确定:
一是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汁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二是由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属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由于工程量的变更,且实际发生了规定以外的费用损失,承包人可提出索赔要求,与发包人协商确认后,给予补偿。
9.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步骤和程序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步骤为:
(1)熟悉工程量清单;
(2)研究招标文件;
(3)熟悉施工图纸;
(4)了解施工组织设计;
(5)熟悉加工订货的有关情况;
(6)明确主材和设备的来源情况;
(7)计算工程量;
(8)确定措施项目清单内容;
(9)计算综合单价;
(10)计算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等。
(11)将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汇总、合并、计算出工程造价。
根据计价规范的规定,工程量清单计价程序可用表8-1表示。
表8-1 工程量清单计价程序

10.工程量清单统一格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应由下列内容组成:(1)封面;(2)投标总价;(3)工程项目总价表;(4)单项工程费汇总表;(5)单位工程费汇总表;(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7)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8)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9)零星工作费表;(10)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11)措施项目费分析表;(12)主要材料价格表。
九、建设工程财务评价与功能评价
(一)考试目的
通过对建设工程财务评价与功能评价的考核,测试考生对建设工程财务评价、功能评价内容与方法的掌握和在资产评估工作中的运用情况,考核考生掌握财务评价和功能评价基本知识的熟悉程度和应用能力。
(二)考试基本要求
1.掌握以下内容
(1)财务评价的指标体系;
(2)财务评价中反映项目盈利能力分析指标的计算方法和评价标准;
(3)财务评价中反映项目清偿能力分析指标的计算方法和
评价标准。
2.熟悉以下内容
(1)财务效益和费用的识别和计算;
(2)财务评价报表的编制;
(3)建筑工程功能评价的内容;
(4)建筑工程功能评价的方法。
3.了解以下内容
财务评价的工作程序及内容。
(三)要点内容
1.财务评价指标体系
按照是否考虑资金时间价值,财务评价指标可分为静态评价指标和动态评价指标。其中静态评价指标包括投资回收期、总投资收益率、资本金净利润率、利息备付率、偿债备付率、资产负债率和借款偿还期等;动态评价指标包括财务净现值和财务内部收益率等。
根据指标的性质,财务评价指标可分为时间性、价值性和比率性指标。其中时间性指标包括投资回收期和借款偿还期等;价值性指标包括财务净现值等;比率性指标包括财务内部收益率、总投资收益率、资本金净利润率、利息备付率、偿债备付率和资产负债率等。
2.财务评价中反映项目盈利能力分析指标的计算方法和评价标准
(1)投资财务净现值(FNPV)。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是按设定的折现率(一般采用基准收益率iC)计算的项目计算期
(n)内各年净现金流量折现到建设期初的现值之和。可根据现金流量表计算得到。其表达式为:


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数值越大越好。在财务评价中,资本金净利润率≥同行业资本金净利润率参考值,表明用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表示的盈利能力可以满足要求。
3.财务评价中反映项目清偿能力分析指标的计算方法和评价标准(1)利息备付率(1CR)。利息备付率系指在借款偿还期内的息税前利润(EBIT)与应付利息(PI)的比值,它从付息资金来源的充裕性角度反映项目偿付债务利息的保障程度,计算公式为:

对该指标的分析,应结合国家宏观经济状况、行业发展趋势、企业所处的竞争环境等具体条件判定。
(4)借款偿还期。借款偿还期是指根据国家财政规定及投资项目的具体财务条件,以项目可作为偿还贷款的项目收益 (利润、折旧及其他收益)来偿还项目投资借款本金和利息所需要的时间。借款偿还期以年表示。其具体推算公式如下:
借款偿还期指标只是为估算利息备付率和偿债备付率指标所用,不应与利息备付率和偿债备付率指标并列。
4.财务效益和费用的识别和计算
建设项目的财务效益指项目实施后所获得的营业收入,对于适用增值税的经营性项目,其可得到的增值税返还也应作为补贴收入计入财务效益;对于非经营性项目,财务效益应包括可能获得的各种补贴收入。此外项目寿命期末回收的固定资产余值和流动资金等,也是项目得到的收入,在财务评价中视作效益处理。财务费用主要包括项目的建筑投资、流动资金投入、经营成本、税费和维持运营投资等。
5.财务评价报表的编制
财务报表包括基本报表和辅助报表。基本财务报表主要包括各类现金流量表、利润与利润分配表、财务计划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和借款还本付息估算表等;辅助报表主要有建设投资估算表、建设期利息估算表、流动资金估算表、项目总投资使用计划与资金筹措表、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总成本费用估算表,等等。
6.建筑工程功能评价的内容
建筑功能评价,就是对建筑产品能够提供的功能效果加以分析和评价论证,衡量其满足社会需要的程度。对于不同的建筑工程,由于建设目的不同,在功能评价方面的内容也不尽相同。概括起来,建筑工程功能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社会性功能、适用性功能、安全性功能、艺术性功能和经济消耗。对建筑工程功能的评价,往往通过评价一系列反映这些因素的指标来实现。对于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住宅建筑和住宅小区的功能,应采用不同的指标体系进行评价。
7.建筑工程功能评价的方法
建筑工程功能评价是一种综合评价,是追求多目标综合效果的评价,它通过对一系列相互关联的指标进行综合评价而实现。建筑工程功能评价的方法有多种,简单而常用的评价方法有:专家评分法和综合评分法。
(1)专家评议法。在对建筑工程功能评价之前,选择专家组成评议小组,对建筑工程各种功能进行定义、整理,共同协商拟订评价的内容,经过专家的认真分析、横向比较和调查后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建筑物功能的评价结果。这种方法是一种定性的评价方法,其优点是评价过程简单、评价时间短,虽然能深入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但由于没有进行量化评定和比较,评价的科学性较差。
(2)综合评分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时,首先对建筑工程功能评价的各指标进行评分,其中定性指标采取专家打分的方法确定分值,定量指标按照其实现功能的满足程度转化为相应的评分,最后将各项指标的得分累加,求出该建筑功能评价的综合得分。即

式中:Wi——各指标权重系数。
综合评价法具体步骤如下:
①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②确定指标权重。确定指标权重的方法有:直接打分法、对比求和评分法、环比评分法、逻辑判断评分法和功能系统评分法等。
③确定指标分值。对于定性指标采用专家评分的方法确定分值;对于定量指标,可先计算出数值,然后参考定性指标的评价方法,将该数值与事先确定的评价等级标准中的标准分值进行比较,视其满足程度确定指标得分。功能评分可通过组织专家(或有经验人员)小组会议进行或由各专家个人分别评分,然后采用算术平均法、加权平均法或中位数法进行整理后作为评价指标的分数值。
④计算综合评价得分,确定评价结论。
指标得分=指标分值×该指标权重
十、建筑物的损耗
(一)考试目的
通过对建筑物损耗部分内容的考核,测试考生对建筑物损
耗的概念、内容及损耗确定方法的掌握程度,考核考生判断建
筑物损耗的能力。
(二)考试基本要求
1.掌握以下内容
建筑物损耗确定方法。
2.熟悉以下内容
(1)建筑物损耗及其造成建筑物损耗的因素;
(2)确定建筑物损耗的现场勘察工作程序和现场勘察要点。
(三)要点内容
1.建筑物损耗及其造成建筑物损耗的因素
建筑物的损耗是指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建筑物效用递减,从而引起的价值上的损失。具体体现为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两种类型。造成建筑物损耗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般将其归类为物质因素、功能因素和经济因素三类。
(1)物质因素。引起建筑物实体损耗的因素有:因使用产生的破损;随时间或风雨侵蚀等自然作用而产生的自然老化;因风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而发生的损坏;人为造成的破坏。
(2)功能因素。功能的损耗因素,指由于技术革新、设计变化等而导致建筑物的功能落伍引起的损耗。功能退化引起的损耗包括:技术更新,指科学理论上的重大突破,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运用;设计变化,含消费观念的变更。在房地合估时,建筑物的用途与土地的最佳利用不一致而产生的价值损耗,也属于建筑物的功能性损耗。
(3)经济因素。经济损耗因素,是指该建筑物与其周边环境不协调,即经济的不适应性而发生的损耗。造成经济损耗的因素包括:周边地区经济的衰退;此建筑物与周边环境不相适应;区域的优良性发生减退等。
2.建筑物损耗确定方法
建筑物损耗的确定方法有使用年限法、观察法和其他一尝方法。
(1)使用年限法。使用年限法是将建筑物的损耗建立在建筑物的耐用年限、已使用年限或剩余使用年限之基础上的方法,其主要计算参数为建筑物损耗率或成新率。基本计算公式为:

资产评估所用的寿命年限是经济耐用年限。建筑物的经济耐用年限根据建筑物的结构、用途和维护保养情况,结合市场状况、周围环境、经营收益状况等综合判断,同时参考土地使用权年限进行适当调整。资产评估所用的使用年限为有效使用年限,有效使用年限是根据实际使用年限的调整得到的。建筑物成新率可在计算出损耗率的基础上得到,利用成新率可求得建筑物的现值。
(2)观察法。观察法又称打分法,是由具有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对建筑物实体各主要部位进行观察打分,以判断被评估建筑物的损耗率的方法,依据评估对象的实际技术情况,对照不同结构建筑物损耗率的评分标准,在现场勘察时边勘察边按结构、装修、设备三个部分再区分不同部位分别打分,然后按下述公式计算损耗率:
损耗率=结构部分合计得分×G+装修部分合计得分×S+设备部分合计得分×B
式中:G——结构部分的评分修正系数;
S——装修部分的评分修正系数;
B——设备部分的评分修正系数。
评分修正系数一般按各部分造价占建筑物整体造价的比值取定。
(3)其他方法。如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等方法。通常,对于可弥补的损耗一般采用成本法,不可弥补的损耗一般采用收益法、市场法等。成本法是通过估算建筑物恢复到原有全新功能所必需的各项费用来确定建筑物的损耗的方法。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建筑物由于损耗所引起的未来收益损失来确定建筑物损耗的方法,通常包括净收益的减少和收益年限的减少两种情况。市场法分为价差法和比较法两种,其中价差法是通过估算类似有损耗建筑物与类似的无损耗建筑物之间市场价值之差作为建筑损耗的一种方法;比较法是通过对建筑物与有类似损耗建筑物进行比较,对其损耗金额进行修正、调整来求取建筑物损耗的方法。
(4)损耗计算方法的综合。建筑物的损耗率或成新率的测算通常会同时采用上述多种方法,并赋予各种方法的测算结果以不同的权数,最后综合确定建筑物损耗率或成新率,据此求得建筑物损耗。
3.确定建筑物损耗的现场勘察工作程序和现场勘察要点
对于规模较大、房屋建筑物数量较多的企业,在实地勘察之前,先对被评估单位的房屋建筑物进行分类,以便明确重点,区别对待。勘察时应事先按厂区或小区规划或根据现场情况安排一个合理的勘察线路,并将预先安排好的勘察日程事先通知对方。在进行房屋建筑物的勘察时,应对照资产评估登记表和总平面图及其编号,对房屋建筑物逐栋进行勘察。进行现场勘察前,应事先准备好建筑物现场勘察表。对建筑物进行现场勘察后,应依据勘察结果,以及已使用年限、维护、保养、使用情况等估计尚可使用年限或建筑物经济耐用年限,计算出损耗率或成新率。现场勘察的要点应围绕各类结构建筑的结构、装饰装修和设备部分的成新状况展开。
十一、建设用地
(一)考试目的
通过对建设用地相关内容的考核,测试考生对建设用地相关要求及管理规定的掌握情况,主要考核考生对地价及其价值影响因素的熟悉程度以及对土地成本构成的熟悉程度。
(二)考试基本要求
1.掌握以下内容
(1)建设用地的取得及建设用地的相关费用和相关工作;
(2)城市规划对房屋建筑及建设用地的限制;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建设用地的限制。
2.熟悉以下内容
(1)建设用地的特性;
(2)建设用地的分类;
(3)建设用地的转让和丧失;
(4)耕地保护的相关规定;
(5)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的相关规定。
3.了解以下内容
(1)建设用地的环境;
(2)国家对加强开发区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要点内容
1.建设用地的基本特性
建设用地的基本特性包括非自然生态利用特性、区位利用特性、逆转的相对困难性等。
2.建设用地的分类
根据现行《土地分类》规定,我国的土地分为三大类,即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建设用地又分为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共建筑用地、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利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8个二级类。
3.建设用地的取得
根据我国《房地产管理法》基本方式有两种:出让和划拨。规定,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过出让方式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又可以分成两种具体方式:一是招标、拍卖、挂牌,二是协议出让。建设用地取得的其他方式还包括:租赁和转让等。
4.取得建设用地的相关费用和相关工作2004年重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建设用地如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则须承担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或对原用地单位或个人的拆迁补偿费用;若通过市场机制取得,则不但承担以L费用,还须向土地所有者支付有偿使用费,即土地出让金。
(1)征地补偿费用及征地补偿安置相关工作。征收土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耕地占用税、土地管理费等。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基本出发点足:要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但在得到征地通告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还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在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省域内各县(市)耕地的最低统一年产值标准,报省级入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统一年产值倍数,应按照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确定。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高补偿标准执行。被征地农民将采取"农业生产、重新择业、人股分红、异地移民"四种安置途径。符合规定条件的纳税人可以按规定程序向土地管理机关同级的征收机关提出耕地占有税、契税的减免申报。
(2)拆迁安置工作及补偿费用。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上述方法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对于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前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付给提前搬家奖励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出让金、土地转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用地单位向国家支付的土地所有权收益,出让金标准一般参考城市基准地价并结合其他因素制定。有偿出让和转让使用权,要向土地受让者征收契税;转让土地如有增值,要向转让者征收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者每年应按规定的标准缴纳土地使用费。
(4)土地有偿使用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国土资源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批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没用地时,向取得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新增建设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收取的平均土地纯收益土地有偿使用费。按照国土资源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定的当地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相应等级和征收标准缴纳。
5.建设用地的转让和丧失
(1)建设用地的转让。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以出让或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服从不同的转让条件。建设用地的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2)建设用地的丧失。建设用地的丧失有两种情况:土地的灭失和建设用地被政府收回。由于地震、山崩、泥石流、火灾等自然原因造成土地灭失的情况,建设用地自然丧失。建设用地的丧失主要是被政府收回。政府收回的方式包括正常收回和闲置土地的收回。
6.城市规划对房屋建筑及建设用地的限制
《中华入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城市规划对房屋建筑及建设用地的限制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城市规划对建设项目立项的要求;(2)城市规划对建设项目申请用地的要求;(3)城市规划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审批的要求;(4)城市规划对建设项目开工的要求;(5)城市规划对建设项目竣工的要求;(6)城市规划对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的要求;(7)城市规划的其他要求;等等。
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建设用地的限制
《中华入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土地利用计划制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建设用地审批,城市和村镇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审核,土地开发整理,土地执法检查等,都必须依据和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建设用地的具体限制内容包括:(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的规定;(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具体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的规定;等等。
8.耕地保护的相关规定
《中华入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保护耕地的方式是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国家对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的耕地类型做出了具体规定。国家耕地保护政策的相关规定包括:(1)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2)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3)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4)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等等。
9.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的相关规定
土地整理,就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对农村地区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挖损、塌陷、压占、污染破坏的土地和洪灾、滑坡崩塌、泥石流、风沙等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进行复垦;对滩涂、盐碱地、荒草地、裸上地等未利用的宜农土地进行开发利用。七地复垦,是土地整理的一种,是指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国家对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的相关规定包括:(1)土地开发整理要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协调统一;(2)土地开发整理要与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有机结合; (3)加大工矿废弃土地复垦力度;(4)土地复垦应当与生产建设统一规划;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