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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特产税和农业税属于性质相等的税收,
其会计处理方法基本相同。企业应当在“应交税金”账户下设置“应交农业特产税”明细账户,专门用来核算企业实际发生和缴纳的农业特产税,其贷方反映企业计算出应当缴纳的农业特产税,其借方反映企业实际缴纳的农业特产税,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缴而未缴的农业特产税。
按规定,对于销售农业特产税应税产品的企业来说,农业特产税自然应当作为营业税金,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而对于收购农业特产品的企业,其税金应当计入所收购产品的成本中去。
[例1]某农场1998年10月销售苹果20000公斤,每公斤售价为3元,销售梨26000公斤,每公斤售价为2元,则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20000×3+26000×2)×12%=(60000+52000)×12%=13440元
则月末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3440 贷:应交税金--应交农业特产税 13440
11月初企业实际向征收机关缴纳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农业特产税 13440 贷:银行存款 13440
[例2]某卷烟厂1998年10月份向某农场购入烤烟叶一批,总金额为620000元,则应纳农业特产税额为,
应纳税额=620000×31%=192200元
则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材料采购 1922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农业特产税 192200
实际向征收机关缴纳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农业特产税 192200 贷:银行存款 192200
[例3]某茶叶加工厂1998年5月15日从农民手中收购茶叶一批,总金额为28000元,按规定代扣农业特产品税:
应纳税额=28000×7%=1960元
企业实际支付现金为26040元,则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材料采购 28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农业特产税 1960 现金 26040
按规定。企业收购茶叶应当按规定缴纳农业特产税,则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28000×16%=4480元
则企业应当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材料采购 4480 贷:应交税金--应交农业特产税 4480
企业于6月4日按规定向征收机关缴纳5月份企业应缴的农业特产税96000元和代征代缴的农业特产税42000元,则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农业特产税 138000 贷:银行存款 138000
征收机关按规定支付代征代缴手续费4200元,则收到征收机关的代征代缴手续费收入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42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4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