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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会计核算方法之二:借贷记账法
会计核算方法之二:借贷记账法
[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财税网 ]

    借贷记账法是以“借”和“贷”为记账符号的一种复式记账方法。而复式记账法是指对企业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都要以相等的金额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关联的账户中进行登记的记账方法。
    借贷记账法即以“借”、“贷”为记账符号,分别作为账户的左方和右方,“借”、“贷”作为表示方向的符号已失去了原有的字面含义,至于“借方”表示增加和减少,还是贷方表示减少还是增加,取决于账户的性质及结构。
    因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呈现出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
    利润=收入-费用
    所以各会计要素的账户结构表现出截然不同的结构(见图1—2)。


    经济业务发生后,无论其怎样复杂,都在六大要素范围之内,我们都可以把它们分为四种类型。
    (1)资金进入企业,资产与负债(权益)同时增加,记资产账户的借方,负债(权益)账户的贷方,借贷金额相等。资产总额=权益总额。
    (2)资金退出企业,资产与负债(权益)同时减少,记负债(权益)账户的借方,资产账户的贷方,借贷金额相等。资产总额=权益总额。
    (3)资产内部各形态转化,一方资产增加一方资产减少,记资产的借方和贷方,借贷金额相等,资产总额不变。
    (4)权益或负债(资金来源)内部各形态转化,一方负债(权益)增加,一方负债(权益)减少,负债(权益)总额没有变化。
    综合以上内容,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为:“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为了检验一定时期所发生经济业务记录的正确性,根据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在一定会计期末应进行账户的试算平衡,可以是发生额试算平衡也可以是余额试算平衡。各账户借方发生额合计=各账户贷方发生额合计,各账户借方余额合计=各账户贷方余额合计,(见图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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