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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商品购进的核算 商品购进是指商品企业为了转卖或加工后转卖,通过货币结算而取得商品所有权的交易行为,对于商品购进的核算,由于企业采用的核算方法不同,其账务处理也有所区别。 (一)进行批发商品流转的核算,一般采用数量进价金额核算法 企业购进商品时,应按商品的进价记在“商品采购”科目的借方,所发生的进货费用不计入商品采购成本,而是作为当期损益按经营费用列支。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或实付货款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购入商品验收入库后,将入库商品的进价从“商品采购”科目的贷方转入“库存商品”科目的借方。 企业从异地购进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或委托收款结算方式时,由于商品发运时间与货款结算时间不一致,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单到货未到;另一种情况是货到单未到,会计核算程序有所不同。 (二)进行零售商品购进的核算,一般采用售价金额核算法 零售商品企业在将购进的零售商品验收入库时,应按零售价计入“库存商品”科目,将零售商品售价与进价的差额计入“商品进销差价”科目,其核算程序和批发商品流转基本相同。 (三)商品购进的核算程序 (1)批发企业商品采购的核算(见图6—1)。

①购入商品,支付价款及增值税 ②购入零售商品验收入库,按售价计入“库存商品”,按进价与售价的差额计入“商品进销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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