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u110图标
网上书店财税论文经济师报关员外销员报检员国际商务师国际商务单证员统计师审计师学习卡

网校动态在线咨询考试信息财税实务会计实务税务筹划财税法规学习论坛求职招聘财税机构

位置:首页 税务筹划基础
我的学习课堂  会员登录  新用户注册
推荐:正确把握两种类型的筹划
正确把握两种类型的筹划
[ 作者:徐贵  来源:本站原创 ]

  笔者认为,从税收筹划的途径和形式看,最基本的税收筹划可以区分为两种:优惠型税收筹划和节约型税收筹划。

  优惠型税收筹划,其着眼点在于选择和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以优惠政策为依据,安排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这种筹划靠优惠政策的存在做保障,一旦优惠政策取消或发生变更,就会直接影响筹划的效果,因此需要对优惠政策的走向有一个基本判断、预测。

  节约型税收筹划,其着眼点在于避免和减少税金支出的浪费,是通过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分析研究,从节约的角度出发,调整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方式和方法,取消没有经济效益的生产经营行为和环节,避免和减少税金支出的浪费,求得经济利益最大化。

  只有正确判定和区分两种类型,才能有目的地开展税收筹划并达到节税效果。一方面,为纳税人开展税收筹划明确了方向,提供了思路;另一方面,有助于纳税人把握税收筹划和偷逃税的界限,避免将税收筹划变为偷逃税行为。

  优惠型税收筹划和节约型税收筹划有以下共同点:

  第一,都是合法行为。不仅要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而且要符合财务、工商、环保等方面有关的法律法规。比如,在税法方面,凡涉及纳税事宜,都需要遵循税法的规定,这种遵循是整体上的。即把税法作为一个系统来把握,纳税行为符合税法的基本原则。这一点在我国显得尤其重要,因为立法级次和立法技术等方面的原因,税收法规之间难免有冲突矛盾的地方,具体税收法规也存在模糊之处或漏洞。人们认为,这些矛盾、模糊、漏洞正好可以用来节税。但笔者认为,这种利用必须非常谨慎,不是按照有利于自己的方式进行选择就可以的。因为具体的税法有矛盾、模糊、漏洞时,有解释权的机关可能会依据税法原则、基本税法的规定进行解释,这种解释可能会同纳税人的选择相反。

  第二,都属于事前行为。节税只能通过事前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合理筹划来实现,对已经发生的事项,在纳税上纳税人事后没有选择的余地。包括税法、财会法规规定纳税人可以选择的地方,这种选择也是早已确定的,不是任意的。

责任编辑:hqczs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站简介 | 招贤纳才 | 广告招商 | 网站声明 | 加盟合作 | 联系我们

copyright(C) 2000 edu110.com V3.0, All rights reserved.
咨询热线:010-81305278 83420479  E-mail: web@edu110.com
中国财税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