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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债务重组的披露 债务人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债务重组方式。 (二)确认的债务重组利得总额。 (三)将债务转为资本所导致的股本(或者实收资本)增加额。 (四)或有应付金额。 (五)债务重组中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由债务转成的股份的公允价值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务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 债权人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债务重组方式。 (二)确认的债务重组损失总额。 (三)债权转为股份所导致的投资增加额及该投资占债务人股份总额的比例。 (四)或有应收金额。 (五)债务重组中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由债权转成的股份的公允价值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债权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依据。 第十三章 非货币性交易 这一章也是从理论到账务处理与以前相比有实质性变化,建议不要看旧教材。新知识点如下: 一、定义: 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 换。该交 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 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 非货币性资产,是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 二、确认和计量: 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一)该项交 换具有商业实质; (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除外。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具有商业实质: (一)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 (二)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 在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时,企业应当关注交易各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关系的存在可能导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不具有商业实质。 未同时满足“(一)该项交 换具有商业实质;(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条件的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企业在按照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成本的情况下,发生补价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支付补价的,换入资产成本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支付的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二)收到补价的,换入资产成本加收到的补价之和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在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成本的情况下,发生补价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支付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二)收到补价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收到的补价并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同时换入多项资产的,在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时,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入资产的成本总额进行分配,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换入各项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占换入资产原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入资产的成本总额进行分配,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成本。 三、披露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换入资产、换出资产的类别。 (二)换入资产成本的确定方式。 (三)换入资产、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 第十四章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P352正文第一自然段,会计政策的定义应改为“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所采用的原则、基础和会计处理方法。” P361上数第二自然段和第三自然段应改为“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列报前期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在当期期初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 未来适用法,是指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应用于变更日以后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或者在会计估计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确认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数的方法。” P361第四个大问题,有如下新知识: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会计政策变更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和原因。 (二)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调整金额。 (三)无法进行追溯调整的,说明该事实和原因以及开始应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的时点、具体应用情况。 P368(二)下面第二自然段,会计估计变更定义应改为“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未来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的重估和调整。” P371第三个大问题,有如下新知识: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会计估计变更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数。 (三)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不能确定的,披露这一事实和原因。 P372-P379新书将引入“前期差错”概念,新知识如下: 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以下两种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遗漏或误报。 (一)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能够合理预计取得并应当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 (二)前期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 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 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 确定前期差错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可以从可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间开始调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也应当一并调整,也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 企业应当在重要的前期差错发现后的财务报表中,调整前期比较数据。 P380第三个大问题, 有如下新知识: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前期差错更正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前期差错的性质。 (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更正金额。 (三)无法进行追溯重述的,说明该事实和原因以及对前期差错开始进行更正的时点、具体更正情况。 第十五章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P388-P401调整事项的分类变为“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通常包括下列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诉讼案件结案,法院判决证实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存在现时义务,需要调整原先确认的与该诉讼案件相关的预计负债,或确认一项新负债。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取得确凿证据,表明某项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了减值或者需要调整该项资产原先确认的减值金额。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进一步确定了资产负债表日前购入资产的成本或售出资产的收入。 (四)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现了财务报表舞弊或差错。 ” 进行账务处理的时候,要注意新制度已经取消了所得税的应付税款法,改按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以上述四个方面如涉及暂时性差异的时候,要考虑使用新科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使用。 P406-P409非调整事项的分类改为“企业发生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通常包括下列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承诺。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资产价格、税收政策、外汇汇率发生重大变化。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因自然灾害导致资产发生重大损失。 (四)资产负债表日后发行股票和债券以及其他巨额举债。 (五)资产负债表日后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六)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巨额亏损。 (七)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八)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企业合并或处置子公司。 ” 第十六章 财务会计报告 P412第一自然段应为“ 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附注等。财务报表构成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重要内容。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 P412-P418整个资产负债表的格式已经发生的变化,变动后的资产负债表为:(把表分左右两部分分别打出) 最新资产负债表左半部分包括: 资产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 存货 待摊费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资产总计 最新资产负债表右半部分包括: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 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预提费用 预计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减:库存股 所有者权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P418-P420整个利润表的格式已经发生的变化,变动后的利润表为: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一、营业收入 减:营业成本 营业税费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投资净收益 二、营业利润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三、利润总额 减:所得税 四、净利润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P421-P440整个现金流量表的格式已经发生的变化,变动后的现金流量表为: 正表: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如下: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加: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待摊费用减少 预提费用增加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财务费用 投资损失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存货的减少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P441-P447合并会计报表部分变动后新知识如下: (一)合并财务报表概念 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其中,母公司是指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子公司的企业;子公司是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合并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4)合并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 (5)附注。 (二)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1.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2.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但是,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除外: (1)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2)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3)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 (4)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 3.在确定能否控制被投资单位时,应当考虑企业和其他企业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当期可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的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母公司应当将其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P446-P454会计报表附表部分暂时回避,因为按照新准则这些附表不再是附表,而是会计报表附注的组成部分,而且格式也有变化。 P454-P461第六节变动后的新知识如下: 附注是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项目的文字描述或明细资料,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1.附注应当披露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相关信息应当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列示的项目相互参照。 2.附注一般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披露: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2)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3)重要会计政策的说明,包括财务报表项目的计量基础和会计政策的确定依据等。 (4)重要会计估计的说明,包括下一会计期间内很可能导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重大调整的会计估计的确定依据等。 (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列示的重要项目的进一步说明,包括终止经营税后利润的金额及其构成情况等。 (7)或有和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关联方及其判断 1.关联方的定义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关系则指有关联的各方之间的关系。其中,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2.下列各方构成企业的关联方: (1)该企业的母公司。 (2)该企业的子公司。 (3)与该企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对该企业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5)对该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6)该企业的合营企业。 (7)该企业的联营企业。 (8)该企业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主要投资者个人,是指能够控制、共同控制一个企业或者对一个企业施加重大影响的个人投资者。 (9)该企业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并负责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与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指在处理与企业的交易时可能影响该个人或受该个人影响的家庭成员。 (10)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3.仅与企业存在下列关系的各方,不构成企业的关联方: (1)与该企业发生日常往来的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部门、政府部门和机构。 . (2)与该企业发生大量交易而存在经济依存关系的单个客户、供应商、特许商、经销商或代理商。 (3)与该企业共同控制合营企业的合营者。 4.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5.在具体运用关联方关系判断标准时,应当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二)关联方交易及其判断 1.关联方交易的定义 关联方交易是指在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的行为,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 2.关联方交易的类型通常包括下列各项: (1)购买或销售商品。 (2)购买或销售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3)提供或接受劳务。 (4)担保。 (5)提供资金(贷款或股权投资)。 (6)租赁。 (7)代理。 (8)研究和开发项目的转移。 (9)许可协议。 (10)代表企业或由企业代表另一方进行债务结算。 (11)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三)关联方披露 1.企业无论是否发生关联方交易,均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母公司和子公司有关的下列信息: (1)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名称。 母公司不是该企业最终控制方的,还应当披露最终控制方名称。 母公司和最终控制方均不对外提供财务报表的,还应当披露母公司之上与其最相近的对外提供财务报表的母公司名称。 (2)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业务性质、注册地、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股本)及其变化。 (3)母公司对该企业或者该企业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2.企业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该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交易要素。交易要素至少应当包括: (1)交易的金额; (2)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条款和条件,以及有关提供或取得担保的信息; (3)未结算应收项目的坏账准备金额; (4)定价政策。 3.关联方交易应当分别关联方以及交易类型予以披露。类型相似的关联方交易,在不影响财务报表阅读者正确理解关联方交易对财务报表影响的情况下,可以合并披露。 4.企业只有在提供确凿证据的前提下,才能披露关联方交易是公平交易。 第十七章没有变化(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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