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代理合作 ● 业务代理对象与范围
业务代理对象:全国各地的财税类书店、培训机构、学校、财政局、税务局、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等;
业务代理范围:在全国各地的培训机构设立“中国财税网××代理”,主要负责在一定区域内宣传、推广本网,经本网授权后,负责进行招生、对学员收费等工作。
● 交费
业务代理设置报名、收费点,定期将所收交费扣除优惠折扣后汇到本公司账户,每月28日前结清上月的费用,若代理点收的学费数额较大,本公司有权要求代理点提前上交部分所收学费。
● 报名与学习
1、业务代理在收到学员交费后,须在当日内以E-mail、传真或电话的方式通知本公司,告知学员信息、报名课程及要购买的相关资料等信息。学员信息包括: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学历、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电子信箱、工作单位。如果学员已在网上注册,则只须告知用户代码即可。
2、业务代理在有条件实现代客户报名的情况下,可以设置代办点,帮助客户在网上进行报名。
3、在有条件的地区,业务代理可以自办或与本公司合办远程教室,为客户提供集中学习的条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收取适当的费用。此费用的分配根据实际情况由业务代理和本公司协商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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